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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圈规则】商圈总则

楼主 glen0135

序言

为了维持商圈的正常秩序,保障工友们的权利和利益,使之成为工友们分享知识、交流经验的高品质社区,特订立本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用户

第三章 社区注册注意事项

第四章 言论规则

第五章 商圈管理

第六章 版权声明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总则

一、本站命名为商圈,该网站的经营权、所有权均属于悠牛网(www.u69.cn)。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三、用户在本商圈发布的言论仅代表其个人意见,与悠牛网无关。

四、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商圈内的任何内容。

五、用户在本商圈发表的作品,悠牛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六、各商圈的圈主所制定的一切规定均不得与此公约相抵触。

七、本《商圈总则》最终解释权归悠牛网商圈所有。

第二章:用户

一、凡是悠牛网注册用户,拥有所有公共版面用户权限。

二、非注册用户(游客)只能阅读社区信息,无权发表文章和回复,也无权下载相关资料。

三、用户有权在拥有讨论权限的社区版块所限定的讨论范围内,在相应版块进行发言、讨论;若版面中有特殊规定,或用户因受到处罚而关闭权限则例外。

四、用户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用户要为此承担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一切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五、用户在相关商圈发表文章时,除遵守本条例外,还需遵守各版块的相关规定。

六、商圈管理员有权对违反商圈规则的用户进行处理,直至删除用户。

七、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受到商圈保护,以下情况除外:

(一)用户授权悠牛网透露这些信息;

(二)相应的法律及程序要求悠牛网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

八、用户因圈主或版主的违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依商圈公约的规定,申请获得积分等虚拟财产作为赔偿。

九、用户的任何权利,应以不侵害其他用户的相同权利为限。

第三章:商圈注册注意事项

一、不得以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真实姓名、字号、笔名注册用户名;

二、不得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用户名;

三、不得以有可能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名词或其它词注册用户名;

四、不得注册不文明、不健康的用户名;

五、不得注册易产生不良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用户。

第四章:言论规则

一、用户在商圈内的言论(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下同)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用户的言论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SE|qing、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用户的言论应符合商圈总则以及所在分区和版块的规则。

三、用户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剽窃他人作品,转载和引用他人作品时应符合版权许可。

四、用户应遵守商圈秩序和网络道德,不得污言秽语,不得刷屏、恶意顶贴、恶意灌水,不得有其它侵害他人利益、影响他人阅读的行为。

五、用户应尊重他人隐私,除非涉及公众利益或者经当事人同意,不得泄露他人的姓名、住址、等个人资料以及其他隐私信息。

六、未经商圈许可,禁止发布广告或者其他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的的内容。

七、用户在商圈内发表违规言论时,商圈 管理人员有权删除其全部或部分言论,并视情节和危害结果,对其给予适当的处罚。

八、用户对自己的言论承担责任。

第五章:商圈管理

一、商圈管理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客观。或许我不同意你所说的每一句话,但我仍会为你争取说话的权利

二、商圈管理细则

(一)删帖。以下情况,商圈管理员有删除违规帖子的权利和义务: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针对个人、组织的含有人身攻击、辱骂或调戏语句的帖子;

3、造谣、诽谤他人、人身攻击、色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

4、帖子涉及敏感问题,其论调与政府不一致的;

(二)转移帖子。以下情况,商圈管理员有转移违规帖子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版面主题不符的帖子;

2、灌水的帖子;

3、不具公共内容的、纯粹是个人间交流或个人独白的灌水。

(三)编辑帖子。以下情况,商圈管理员有编辑帖子的权利和义务:

1、取材独到,言之有误或帖子缺乏必要的结构,条理不清的;

2、帖子个别用词欠妥当的;

3、帖子个别语句可能涉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附:编辑帖子时必须在不违背该帖子所表达的意思之下进行。

(四)打包处理帖子:

随着商圈的发展,为了节约资源合理利用网站空间,商圈管理员有权对过期的帖子进行打包处理。

三、版主回复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对网友不同的观点不得使用侮辱性词语。

(二)尽量做到有帖必回,和网友保持充分的交流。

四、关于商圈管理员的职责义务:

目前商圈管理员均为悠牛网内部员工,后期会招募优秀的圈主、版主进入管理员行列。

(一)管理小组成员分工合作,共同制订社区长远发展规划;

(二)处理商圈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

(三)监督指导商圈、版主履行个人职责;

(四)把社区相关重大问题的处理结果通报各版主及会员;

(五)对不履行职责的版主提出弹劾议案并交管理组讨论;

(六)保证每周用至少4天时间来巡视社区的各种情况,发现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1、帖子的删除、转移、修改由管理小组成员管理;

2、管理小组保留对帖子做出最后处理意见的权力;

3、对个别有争议的帖子的处理产生大的分歧时,由管理小组民主表决,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七)禁止、删除会员ID。下述情况,商圈管理员有封锁会员ID的权利和义务

1、用户使用违反《商圈总则》相关规定的名字注册,通知该成员后删除其ID

2、屡次发布含有对他人侮辱、诽谤、骚扰、恐吓、威胁等不良思想的帖子与跟帖,经一次警告无效后管理员以商圈管理小组的名义发出公告说明禁止ID理由,禁止其ID发言,视情况而定,并保留删除其ID的权利。

3、恶意灌水刷屏攻击商圈,发广告者经三次警告无效后,禁言其ID一个月,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行动。

4、用户提出删除自身ID的要求,不予考虑。

5、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得积分者,一经发现立刻永久禁封其ID

(八)管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保密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禁给他人使用;

第六章:关于圈主、版主的职责义务

(一)商圈、版主负责所在圈的日常管理和发展,控制引导所在圈的主题与圈目标一致;圈主务必对本圈内的帖子进行严密的监视,发现问题报管理组处理。

(二)商圈、版主负责所在圈的日常管理和发展,控制引导所在圈的主题与圈目标一致;圈主务必对本圈内的帖子进行严密的监视,发现问题报管理组处理。

(三)原则上每周要有足够的在线时间,检查、回复帖子,连续两周以上不能履行圈主职责的,应及时安排版主处理,或知会管理员另行安排;

(四)要以身作则,树立良好、正面的形象,营造良好的讨论气氛,特别要注意不能用粗言等过激行为;

(五)服从管理小组的决议,响应管理小组的号召;

(六)熟练掌握商圈功能,可正确操作版面功能。

(七)有义务和管理员保持良好的联系和沟通。

第七章:圈主职务的变更和终止

(一)免职:指某圈主由于品行不端或长期不能参与管理等因素不能胜任圈主工作,被管理小组免去职务。

(二)辞职:由生活或事业上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无法登陆网络或无法长期参与版面管理,应主动辞去圈主职务。

(三)撤职(强行被解除版主权限):由于网络上的特殊性和版面的实际情况,圈主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出现重大失误,又不接受教育和指正,管理小组有权做出撤销其圈主权限决定。

第七章:版权声明

一、商圈的信息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悠牛网有权将在商圈发表的信息用于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期刊等,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二、商圈用户发表非原创帖子时请注明转载,并注明原出处和作者,并自行解决版权问题。

三、本社区文章、图片(包括转帖)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网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四、任何试图转载、引用发表于本社区的版权文章、图片须符合以下规范:

(一)在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图片出处商圈 http://q.gongchang.com”

(二)在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事先和本站以及文章、图片原作者取得联系,获得书面许可后方可使用;

(三)任何修改与部分删除均须保持作者文字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八章:附则

一、本公约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若本总则任何服务条款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这些条款将按接近的方法重新解析,而其它条款仍然保持其效力和影响。

二、悠牛网有权在必要时修改商圈的服务内容,同时保留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事先通知用户的权利。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

三、所有用户发表的文章因版权引起的纠纷,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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