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今年8月13日,正在建设的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发生整体垮塌特别重大事故,确认有64人在这场灾难中不幸罹难。据说,当时有一位在桥下走的人,前额被上面掉下的水泥块砸了一个大窟窿,当场死亡。而现场桥下有3名施工人员,尽管当时上面砸下来钢筋、水泥块、混凝土等,但由于按作业规程戴着安全帽,且扣好了安全扣带,幸免于难。读罢此消息,笔者不由生出一些感慨来。
死者的致命伤在头部,这无疑与头部没有保护措施有直接关系。而桥下施工人员按照规程,戴了安全帽,就没有发生悲剧。联想到电力企业工作人员,一些人常常把安全帽当作可有可无的东西,或是想起来就戴上,想不起来的时候就忘在一旁,根本不把安全帽当回事;有的把保护生命的安全帽,当成是遮风挡雨的保暖工具;还有一些人在上级检查时就戴上,领导一走便抛之一边;更有甚者,有极少数人平日里基本上不戴安全帽,夏天嫌闷热,冬天把戴安全帽当作是一种累赘。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事实上,无论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或是《电力安全操作规程》等法规,都规定凡是在现场作业时,都明确把戴与不戴安全帽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在电力高空作业的事故现场,头部有80的可能受到碰撞,因为人的头部结构特点决定,一旦受到揞击,极易形成挫伤,轻则脑震荡,重则死亡。
“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我们在电力生产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摒弃侥幸心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切莫把安全帽当成可有可无的东西,不仅要戴安全帽,还要戴好安全帽,并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免受外力时安全帽脱落而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