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应用:
沉降观测点应设置稳固,并妥善保护,防止在施工过程中遭到破坏。沉降观测点一般应设在以下位置:
1.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5.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6.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7.邻近堆置重物、受振动基础及重型设备和动力设备基础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