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监控系统的组成部分:
本系统由前端摄像部分、信号传输部分、图像处理和控制部分、显示和记录部分四个主要部分组成。
1) 前端摄像部分
负责摄取现场的画面并将图像信号转变为可传输的电信号,包括摄像机、镜头、云台、防护罩、支架等;整个系统实际监控点为25个,包括停车场车辆出入口、小区住楼用户专用口、公共地面出入口、车行通道及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其中车辆出入口安装车牌专用摄像机,其他监控点采用80米红外摄像机。
2) 信号传输部分
用于传送现场的视频信号及监控中心的控制信号,包括解码器、控制码分配器、视频电缆、信号电缆等;
本系统是通过视频光端机、光纤及视频线进行视频及控制信号的传输。远距离采用通过光端机转换视频信号成数字信号,利用光纤进行传输到控制中心,再通过对应的光端机来进行解码转换连接;近距离采用75-5视频线传输到中心连接,以保证传输部分的质量。
3) 图像处理和控制部分
集中***和处理现场发送回来的各种信号,并进行相应的控制和管理工作。
为便于中心人员对前端监控点的调看、控制、显示切换及与报警系统联动等。
将前端设备传回的视频信号转化为图像信号并显示和记录。它包括:***器和硬盘录象机。
安防中心控制室共管理25台摄象机,故选用2台16路数字硬盘录象机作为系统的中心主控设备,该主机采用h.264压缩方式。主要完成对前端摄像机采集传输过来的图像信号进行处理,同时还包括在主机***器的显示.屏上以:1, 4, 9, 16画面的分割形式予以显示,可对云台、变焦镜头相关设备的控制等功能。
在控制中心配置2台22寸彩色液晶显示器,并配控制台,方便管理人员操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