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设立
原创来自:
广东鼎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
公司
a、审批所需资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
3、外商注册证明书(复印件);
4、外商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5、申请表、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6、外商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内容包括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持牌人姓名、组织形式、存款位数及信誉情况);
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在银行资信中已说明持牌人的则不需提供);
8、企业设有董事会的需提供董事会成员名单;
9、企业使用的厂房或办公场地的证明材料(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
10、如委托他人签字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办理公证手续。
b、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