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崇拜可追溯到周朝,是除夕要祭祀八个神之一--水庸。据《礼记》所载,古代皇帝祭祀“八蜡”中的“水庸”,就是祭祀城隍。相传三国时代的吴国曾建城隍庙;另在《北齐书》记述,北齐大将慕容俨就曾于郢城拜城隍神祠而战胜了南梁敌军。而《隋书.五行志》记载:“梁武陵王纪祭城隍神,将烹牛,忽有赤蛇绕牛口。”由此可知,在南北朝的城隍普遍为民间信仰。
由汉代开始,城隍的祭祀活动不断提升,更尊封已死功臣为城隍,其中有:霍光和纪信等。唐代祭祀城隍为求晴祈雨、招福避祸、禳灾诸事,已出现祭城隍文。撰文的不乏著名人士,其中有:韩愈、杜牧和李商隐等。到宋代,由于祭祀城隍列入国家祀典,故城隍庙普及各府、州和县。北宋欧阳修所写的祭城隍文:“雨惟神有灵,可与雨语,吏竭其力,神佑以灵,各供其职,无愧斯民”,显示了当时官吏们对城隍的敬重和互赖关系。 其后的元朝,除在京都建城隍庙外,更封城隍为“佑圣王”。
城隍为承天鉴国司民升福明灵王,开封、临濠、太平、和州、滁州城隍亦封为王,秩正一品;其余府为鉴察司民城隍威灵公,秩正二品;州为灵佑侯,秩三品;县为显佑伯,秩四品都、府、州、县城隍各赐王、公、侯、伯之号,并配制相应的衮章冕旒。朱元璋敕封城隍的用意,据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三载,太祖谓宋濂曰:“朕立城隍神,使人知畏,人有所畏,则不敢妄为”AB洪武三年,又定庙制,府州县城隍庙与各地官署正衙高广相当《大明会典》卷九三载每岁仲秋祭都城隍神,“遣官诣庙致祭,国有大事则告”AC明代府州县新官到任,必先宿斋城隍庙,以与神誓;并称城隍神于冥中司民命,且有***纠察官吏之任
清代亦崇祀城隍神。据《清史稿·礼志》载:清都城隍庙有二,一在北京,一在沈阳。清初定制,凡祭三等,城隍为群祀之一。清承明制,以城隍主厉坛,每岁仲秋祭都城隍 每月朔、望有司诣都城隍庙上香,二跪六拜,旸雨愆期则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