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除臭设备/北京废气除臭设备/菏泽uv光解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93定义恶臭为: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坏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为了保护和提高各类处理现场及周围环境卫生质量,减少对空气造成的二次污染,对恶臭进行有效的控制是十分必要的。
目前国际国内治理恶臭的方法主要有物理法、化学法、生物法,包括吸附、直接燃烧、催化燃烧、化学氧化、生物滤池等处理手段。这些控制技术需从恶臭处理效果、工程投资、运行成本、自控程度、占地大小和有无二次污染等方面对技术装备进行评价都无法以本除臭装置产品相比。
本产品利用特制的高能高臭氧UV紫外线光束照射恶臭气体和TiO2光催化,催化裂解恶臭气体如:氮、三甲胺、硫化氢、甲硫氢、甲硫醇、JIA、二硫化碳和苯乙烯,硫物H2S、VOC类,苯、甲苯、***的分子链结构,使有机或无机高分子恶臭化合物分子链,在高能紫外线光束照射下,降解转变成低分子化合物,如CO2、H2O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