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中水、废气中蕴含着巨大的‘能量’,利用后可以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政协委员吴水林今年重点关注节能减排,并在提案中对城区、产业聚集区的废水、中水再利用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关于废水、废气再利用的提案,吴水林已经连续提了三年了,城市节能减排的问题也渐渐地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视。“尤其是在我们郑州,像郑东新区、金水区和经开区都在逐步应用。但是现在整体看来和别的地区相比力度还不够,华北地区对污水、中水的利用率基本上达到了60%以上。据悉,在现代城市建设当中,基本上60%能源损耗在制冷供热,在制冷供热方面能源损耗是发达国家的三倍。“我想在这一方面提些建议,不管在特色商业街、产业中心、产业集聚区还是城市商业建设,都需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吴水林介绍,城市污水、中水、废气中蕴含着巨大的“能量”,我们要做的就是如何将这些热能有效控制并利用。据了解,并非所有用水场合都需要优质水。将城市生活污水进行深度处理,使其符合一定的水质标准后,可用于园林绿化、汽车冲洗、居民生活杂用,节省大量的洁净水,缓解了城市用水的供需矛盾,又可以减少排污,实现污水资源化。“我国一方面面临水资源严重匮乏的局面;另一方面又存在水资源严重浪费的现象。近几年,随着国家治理水污染的力度不断加大,工业和生活污水大都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基本达到了中水标准。”吴水林说,然而这些经过处理后的污水大部分没有回用,仅仅是用于景观灌溉,浪费了大量水资源。强力推进城市中水回用,是节约水资源、减轻水污染的有效途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水资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发展“污水处理回用”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已成为当务之急。安徽省人大代表李宾建议,“中水”回用和雨水利用可用于小区绿化、厕所便器冲洗、洗车和清洁等,节约用水的同时还有很好的经济效益。
据介绍,作为污水处理回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住宅小区建设“中水系统”,已经提上了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议事日程。如北京、天津、济南、郑州等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将中水回用作为强制性节水措施在城市建设中推广。 “据不完全统计,采用‘中水系统’后,居住区用水量可节省30%~40%,排水量可减少35%~50%,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李宾建议,我省也应在新建小区中进行小区中水回用,并出台相应的《安徽省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政策。“居民冲厕所等用中水,也应配套建设相应的中水水表,建立适应小区中水回用的水价体系,促进小区中水回用项目的正常运转。 ”
除了争水,一些跨区域引调水工程也常常因为用水补偿和生态补偿等问题引发纠纷。四川省的“引涪济平”就因水资源补偿费和取来的水如何分配等问题多年争议不断,曾一度造成工程管护难以为继。引调水乱象的背后,是地方利益的博弈,与水资源的确权难也有关。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探索建立水权制度,开展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确权试点,遵循水生态系统性、整体性原则,分清水资源所有权、使用权及使用量,但在实际操作中却难点重重。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资源局调配处处长管光明说,水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并且一条河流水量会因年份不同而有差异,确权十分复杂和困难。目前各地、各流域对水资源的分配主要是靠取水口许可管理,但基本是一笔糊涂账。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引调水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