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废水是用炼油生产的副产气体以及石脑油等轻油或重油为原料进行热裂解生产乙烯、丙烯、丁烯等化工原料,进一步反应合成各种有机化学产品,构成石油化工联合企业排出的废水。 合成橡胶及合成塑料、纤维、洗涤剂等产品以及苯、萘、甲醇、甘油、乙醛等化工原料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废水中含有原料及产品、副产物,其有机物含量高并散发出有害气味,需要进行沉淀,生化处理或进行臭氧化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等。经三级处理过的废水,可以满足较高的环境卫生标准要求,或回用于生产。
石油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出的高浓度废水,完善降解性较好的适宜于采用厌氧生物法处理,对生物降解过程有抑制作用或不能生物降解的则采用化学或物理方法处理。
处理含酚污水含酚污水广泛来源于石油化工厂、树脂厂、焦化厂和炼油化工厂。实验证明:活性炭对苯酚的吸附性能好,但温度升高不利于吸附,会使吸附容量减小,但升高温度可使达到吸附平衡的时间缩短。活性炭用于处理含酚污水时,其用量和吸附时间存在的值,在酸性和中性条件下,去除率变化不大,但强碱性条件下,苯酚去除率急剧下降,碱性越强,吸附效果越差。
我国的水污染物来源主要有工业污水排放、生活污水排放和农药化肥的渗透。一些不发达或欠发达地区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农药残留物等未经处理,直接被排放或渗透到地下,这些污染物很容易进入自然水体,进而对生态系统的水质造成严重污染,早期中国在这种恶性循环下,工业越发达,水污染问题也就越严重,20世纪末,水生态环境近乎全面恶化,主要表现为:河道水量减少、地下水位下降、入海量减少、水土流失严重等。水污染造成的水质下降,使可以安全使用的淡水资源急剧减少,加剧了水质的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