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废水是用炼油生产的副产气体以及石脑油等轻油或重油为原料进行热裂解生产乙烯、丙烯、丁烯等化工原料,进一步反应合成各种有机化学产品,构成石油化工联合企业排出的废水。 合成橡胶及合成塑料、纤维、洗涤剂等产品以及苯、萘、甲醇、甘油、乙醛等化工原料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废水中含有原料及产品、副产物,其有机物含量高并散发出有害气味,需要进行沉淀,生化处理或进行臭氧化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等。经三级处理过的废水,可以满足较高的环境卫生标准要求,或回用于生产。
石油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出的高浓度废水,完善降解性较好的适宜于采用厌氧生物法处理,对生物降解过程有抑制作用或不能生物降解的则采用化学或物理方法处理。
完善工业废水立法和完善收费制度环境污染常伴随工业发展而来,严格管理工业废水是有效控制水污染所不可缺少的手段。对工业布局,废水排放标准,废水治理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管理,排水收费和罚款都应在有关法令(如宪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的指导下订出地方的实施条例,以利有法可循,不致责任不清,执行无方。
对于工厂排水系统的设计,应当贯彻不同水质的废水,特别是水质特殊的废水,分别收集的制度,以便分别处理。环境主管单位不仅对新建的还要对扩建或改建的工厂排水系统的设计进行审查,并参与验收,排水设施的运行记录应定期按规定要求报送。
1) 城市污水处理工艺应根据处理规模、水质特性、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及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优选确定。2) 工艺选择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处理单位水量投资、削减单位污染物投资、处理单位水量电耗和成本、削减单位污染物电耗和成本、占地面积、运行性能可靠性、管理维护难易程度、总体环境效益等。3) 应切合实际地确定污水进水水质,优化工艺设计参数。必须对污水的现状水质特性、污染物构成进行详细调查或测定,作出合理的分析预测。在水质构成复杂或特殊时,应进行污水处理工艺的动态试验,必要时应开展中试研究。4) 积极审慎地采用高效经济的新工艺。对在国内应用的新工艺,必须经过中试和生产性试验,提供可靠设计参数后再进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