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淀与上浮是利用水中悬浮颗粒与水的密度差进行分离的基本方法。当悬浮物的密度大于水时,在重力作用下,悬浮物下沉形成沉淀物;当悬浮物的密度小于水时,则上浮至水面形成浮渣(油)。通过收集沉淀物和浮渣可使水获得净化。沉淀法可以去除水中的砂粒、化学沉淀物、混凝处理所形成的絮体和生物处理的污泥,也可用于沉淀污泥的浓缩。上浮法主要用于分离水中轻质悬浮物,如油、苯等,也可以让悬浮物粘附气泡,使其视密度小于水,再用上浮法除去。
1) 城市污水处理工艺应根据处理规模、水质特性、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及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优选确定。2) 工艺选择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处理单位水量投资、削减单位污染物投资、处理单位水量电耗和成本、削减单位污染物电耗和成本、占地面积、运行性能可靠性、管理维护难易程度、总体环境效益等。3) 应切合实际地确定污水进水水质,优化工艺设计参数。必须对污水的现状水质特性、污染物构成进行详细调查或测定,作出合理的分析预测。在水质构成复杂或特殊时,应进行污水处理工艺的动态试验,必要时应开展中试研究。4) 积极审慎地采用高效经济的新工艺。对在国内应用的新工艺,必须经过中试和生产性试验,提供可靠设计参数后再进行应用。
经过多年努力,中国正在逐步形成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多种保护管理形式并存的保护管理体系。截至2008年,全国共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538个,比2000年增加了1311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4894.3万公顷,比2000年增长了51.7%。与此同时,环境法制建设日臻完善。我国环境立法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目前,我国已制定了包括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等10部环境保护法律,15部自然资源法律,颁布国家环境标准800多项,批准和签署多边国际环境条约50余项,颁布地方性环境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66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