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处理是给水处理和废水处理的简称,它是水工业科学技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50年代以前,给水处理和废水处理涵义的划分是很清楚的。从天然水源取水,为供生活或工业的使用(特别是生活使用)而进行的处理,称为给水处理;为了安全排放的目的,对于使用过而废弃的水所进行的处理,称为废水处理。但自从水的污染日益严重,水源逐渐紧张以来,给水处理与废水处理的界限也就逐渐模糊起来。现在,废水也可以作为水源,经处理后以供工业用水甚至生活用水。为了废水的再生或再用所进行的处理,就其水质来说是废水处理,就其处理的目的来说则属给水处理。在这种新形势下,笼统地使用水处理或水质控制这样的术语,可能更为方便和贴切。
水处理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三种:(1)去除水中影响使用的杂质以及对污泥的处置,这是水处理的最主要内容;(2)为了满足用水的要求,在水中加入其他物质以改变水的性质,如食用水中加氟以防止龋齿病,循环冷却水中加缓蚀剂及阻垢剂以控制腐蚀及结垢等;(3)改变水的物理性质的处理,如水的冷却和加热等。本章只讨论去除水中杂质的方法。
从污染的性质划分,可分为物理性污染、化学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物理性污染是指水的浑浊度、温度和水的颜色发生改变,水面的漂浮油膜、泡沫以及水中含有的放射性物质增加等;化学性污染包括有机化合物和无机化合物的污染,如水中溶解氧减少,溶解盐类增加,水的硬度变大,酸碱度发生变化或水中含有某种有毒化学物质等;生物性污染是指水体中进入了细菌和污水微生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