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1.在洁净区工作的人员(包括清洁工和设备维修工)应当定期培训,使无菌产品的操作符合要求。
2.未受培训的外部人员(如外部施工人员或维修人员)在生产期间需进入洁净区时,应当对他们进行特别详细的指导和监督。
3.在洁净区内进行设备维修时,如洁净度或无菌状态遭到破坏,应当对该区域进行必要的清洁、消毒或灭菌,待监测合格方可重新开始生产操作。
4.生产设备应当在确认的参数范围内使用。
5.用于生产或检验的设备和仪器,应当有使用日志,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情况以及日期、时间、所生产及检验的产品名称和批号等。
6.除了对设备保养外,更重要的目的是防止交叉污染。因此,每次使用完或使用前都要对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符合质量标准。
产品属性7.进入洁净区的物料必须对其外包装处理。必要时,还应当进行清洁、消毒,发现外包装损坏或其他可能影响物料质量的问题,应当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调查和记录。
8.盛装产品及物料的容器具必须是经过消毒灭菌的。
9.物料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以使用。
10.物料发放使用应当符合先进先出和近效期先出的原则。
11.物料应当按照有效期贮存。贮存期内,如发现对质量有不良影 响的特殊情况,应当进行复验。其他说明12.对温度、湿度或其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物料应按规定条件储存。
13.文件应当分类存放、条理分明,便于查阅。
14.原版文件复制时,不得产生任何差错;复制的文件应当清晰可 辨。
15.分发、使用的文件应当为批准的现行文本,已撤销的或旧版文 件除留档备查外,不得在工作现场出现。
16.与本规范有关的每项活动均应当有记录,以保证产品生产、质 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活动可以追溯。记录应当留有填写数据的足够空格。记录应当及时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易读,不易擦除。
17.记录应当保持清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记录填写的任何更 改都应当签注姓名和日期,并使原有信息仍清晰可辨,必要时,应当说明更改的理由。生产和检验的记录应及时归档。
18.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使用的工作服应分别清洗、整理,必要时 消毒或灭菌。工作服洗涤、灭菌时不应带入附加的颗粒物质。工作服应制定清洗周期。
19.传染病患者、皮肤病患者、药物过敏者、体表有伤者不能从事 直接接触产品的操作。
20.进入洁净区的人员不得化妆和佩带饰物(如手机)。
交易说明温州屹诚净化科技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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