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艺术风格由两个方面构成,一是家具的形式与功能相统一所呈现的特点,二是设计者的设计观念与设计表现手法相统一而形成的艺术区别系统。现分述如下:形式与功能
家具的形式与功能共处于一个艺术区别系统中,二者是相互依存的,从家具设计的角度来看,形式与功能往往作为设计展开的两个方面分别进行考虑,特别是当家具的功能成熟之后,没有多大改进余地的前提下,设计者仅能从形式的更新上来创造出各种各样令人耳目厂新的产品。然而,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家具功能的改变和人们生活方式的变革是促使家具设计风格转变的重要因素。实际上,我们在讨论家具风格时,通常仅讨论其形式和装饰方面的内容,而认定其功能是相同的。
严格地来讲,形式与功能是不可分的,从家具的起源上来看,功能就是形式,形式就是功能,形式与功能是相互约定的,只是在某一特定的历史时期内,形式因素成为人们认识家具风格特征的焦点而已。
设计观念与设计表现手法http://www.vrj888.com/news_con.asp?strID=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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