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青龙GRC产品特点
GRC外墙欧式构件构件
1 、GRC外墙欧式构件构件(以下简称构件)必须符合企业标准《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欧式构件制品》Q/DST。J。001-1999的规定。
2 、构件材质必须严格保证用耐碱玻璃纤维增强。耐碱玻璃纤维应符合建材行业标准《耐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JC/T572-1994的规定。耐碱玻纤网格布应符合建材行业标准《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JC/T841-1999的规定。构件应附有耐碱玻璃纤维的检验单。
3 、构件材质必须保证足够的玻璃纤维含量。使用玻纤网格布增强的构件也必须掺加足量的玻纤短切纱,以保证增强效果
4 、构件材质宜使用低碱度水泥配制。
低碱度水泥应符合行业标准《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JC/T659-1997和行业标准《快硬硫铝酸盐水泥》JC714-1996的规定。当使用普通水泥或白水泥配制GRC时,必须使用氧化锆含量高于16%的耐碱性能好的玻璃纤维。
5、构件材质以抗弯强度作为强度等级标志。
抗弯强度试验执行国家标准《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性能试验方法---抗弯性能》GB/T
15231.3-1999或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备案的企业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构件应附有抗弯强度的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
6、构件必须经过充分养护。
7、构件须保证设计厚度,且做到厚度均匀和随构件形状变化要顺滑过渡,避免超厚或过簿。构件内表面应随形压实。
8、构件尺寸构造符合设计要求。
9、构件表面平整、光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