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要目标100-200米以外的地方;郊区、乡村、山区;次生灾害有能危及到的上风、上水方向;煤气站、贮油罐及危险品仓库1000米以 外的地方。(3)人防工程内及疏散地域。6、人民防空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大型建设项目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中、小型建设项目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零星项目由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7、应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 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建设、消防等
建设完备的防空警报系统,建立专业民防部队和义务民防队。对居民进行防空知识教育和疏散准备。不少国家颁布民防法,用法律保证民防的实施。中国组织人民群众防空是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的。国民党政府为防备日本侵华军队的轰炸破坏,于1934年在部分省、市设立防空司令部,在一些市、 县、 镇设立民防组织。1937年颁布了防空法。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华苏维埃政府为对付国民党军队的
领导机构编辑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大军区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民防空工作。主要职责编辑人民防空办公室是政府和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人民防空事务的专门办事机构。人防办的职责是利用各种方式教育、训练居民,使居民学会在平时事故、灾害、和敌人空袭中保护自己生命财产安全的知识与防护技能;建设人防设施并进行防空准备;有指导居民在战时能从掩蔽、疏散和其他途径获得安全保护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