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区域的划分
根据爆炸性环境的频率和持续的时间把危险场所划分为不同的区域。气体场所划分为三个区域:0区,1区和2区;粉尘场所分为三个区域:20区,21区和22区。如下所示:
危险区域的划分
爆炸性气体危险区域分为0区、1区和2区。
0区: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连续地存在危险性大于1000小时/每年的区域)。
1区:在正常作业中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场所(断续的存在危险性10-1000小时/每年的区域)。
2区:在正常作业中不大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即使出现也是偶尔的短时存在的场所(事故状态下的危险性0.1-10小时/每年的区域)。
爆炸性粉尘危险区域分为20区、21区和22区
20区(ZONE20):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或容器内部。
21区(ZONE21):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20区的场所。
该区域包括,与充入或排放粉尘点直接相邻的场所、出现粉尘层和正常操作情况下可能产生可燃浓度的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场所。
22区(ZONE22):在异常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云偶尔出现并且只是短时间存在、或可燃性粉尘
偶尔出现堆积或可能存在粉尘层并且产生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的场所。如果不能保证排除可燃性粉尘堆积或粉尘层时,则应划分未21区。
注:1.可燃粉尘的落层、沉积和堆积物应属于形成爆炸环境的其它爆炸源。
2.“正常工作”是指防爆车辆在符合设计参数的情况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