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羟吡啶
中文名称:氯羟吡啶
英文名称:clopidol
中文别名:3,5-二氯-2,6-***基-4-羟基吡啶;氯吡多;二氯***吡啶酚
CAS RN:2971-90-6
EINECS号:221-008-2
分 子 式:C7H7Cl2NO
分 子 量:192.0426
性 状: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无臭。在甲醇或乙醇中极微溶,在水、苯中不溶;在氢氧化钠中溶解
含 量:98.0-102.0%
干燥失重:≤0.5%
炽灼残渣:≤0.3%
氯 化 物:≤0.05%
用 途:是抗球虫和治疗鸡卡氏白细胞原虫病,鸡、火鸡、鹅的疟原虫及血变形虫病的良好药物,是允许长时间添加使用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主要用于防治因脆弱毒害艾美耳球虫所感染的球虫病,作用于球虫感染后无性生殖裂殖期初期,抑制孢子体繁殖;在宿主感染前充分发挥药效,杀灭裂殖体第一代细胞,有效控制病情,促进禽、兔对营养成分的吸收和利用,提高增重速率,提高饲料效益。氯羟吡啶使用成本低廉、效果显著,是农业部认定的绿色肉鸡饲养标准允许使用的抗球虫、治疗鸡卡氏白细胞原虫病的药物。
注意事项:
1、混饲,抗球虫每1000kg饲料添加量:禽125g,兔200g。
2、肉鸡必须连续用药,后备鸡群可连续喂至16周龄。肉鸡上市前,应停药7天。产蛋期禁用。
3、遮光、密闭,在凉暗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