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概念:泛指-地域或城市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照明设计。
2. 特定区域概念:专指自然地理区划中的区域景观照明工程。
3. 类型概念:指相互隔离地段,按其外部特征的相似性,归为同一类型的景观,如建筑景观、园林景观、草原景观、湖泊江河景观和森林景观等亮化设计。
自然景观
只受到人类间接、轻微或偶尔影响,自然面貌未发生明显变化的天然景观,如高山、极地、热带雨林及某些自然保护区等。
人文景观,又称文化景观
人类活动所造成的景,是自然风光、田野、建筑、村落、厂矿、城市、交通工具和道路以主人物和服饰等构成的人文现象的复合体。
夜间景观灯光设计(简称夜景)
在夜晚,通过黄道光、月光、星光和灯光重现白天的自然或人文景观泛光照明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