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志的发展简史
交通标志在现在的道路交通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特别是随着汽车拥有量的不断增加,交通标志可以为行人和驾驶者提供必要的指引,使人车按交通规则的规定,有序通行。交通标志的作用如此之大,它是怎么发展起来的呢?
在1901年,英国汽车联盟在格罗斯特的巴德利普小山顶上设置了世界上最初的汽车专用警告标志。这可以看作是最早的交通标志。
1903年,英国行政当局在颁布的<汽车条例>中对交通标志做了一些规定,即在木板上画一个直径457 毫米18 英寸的白色蛇,表示速度限制;红圈表示禁止;红线三角表示警告;菱形表示交叉点,危险的拐角,急转弯场所。但是这些规定并未被英国所有的地方当局接受,因此当时的交通标志还不统一,经常会引起混乱。
同年,在法国汽车联盟的积极推进下,法国成为世界上最早的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统一的汽车交通标志的国家。法国的这些交通标志,是在一块黑色的木板上,用白漆分别书写“左拐”,“右拐“,“桥梁“,”危险的上坡路”等提醒司机注意的文字。
1908年,在巴黎召开的首届国际道路会议上,曾提出统一交通标志的议题,希望实行国际统一的交通标志。但会议并未达成协议。
1934年12月21日,当时的中国国民内政部公布了我国历史的第1个陆上交通管理规则。其中关于道路交通标志一项规定了三类标志共27种,即禁令标志11种,警告标志10种,指示标志6种。
1935 年,美国的第1版《统一交通控制设施手册》(Manual of United Traffic Control Devices)出版,向全美国推荐了统一制作交通标志的办法和标准,手册里甚至还提到了建议使用“发光材料”制作交通标志,以改善夜间交通安全的条件。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我国公安部公布了《城市陆上交通管理暂行规则》,其中也列入了交通标志。在此期间,交通部也公布了公路交通标志。
1955年,公安部公布了《城市交通规则》,规定了交通标志三类共28种,其中指示标志8种,警告标志4种,禁令标志16种。
1968 年,联合国公布《道路交通和道路标志、信号协定》作为各国制定交通标志的基础。从此,各国的交通标志在分类、颜色、形状、图案等方面逐渐向国际统一的方向发展。在欧盟、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努力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了国际道路交通标志、信号的统一运动中,想方设法为实现国际便利交通,进行新的尝试。
1972年,我国交通部、公安部联合公布道路交通规则,将交通标志增加为34种,其中指示标志9种,警告标志7种,禁令标志18种。
1986年,国家标准局批准发布了国家标准GB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199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修订后的国家标准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2009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发布了修订后的国家标准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该标准对道路交通标志做了新的规定。
2015年,我国住建部批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038-2015,该标准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
太阳能交通标志的原理以及应用
太阳能交通标志是交通标志牌的一种,由标志面、标志底板、太阳能电池板、控制器、发光单元(LED)组成,是用文字与图案传递警告、禁令、指示信息给司机和行人,用以管理道路交通的安全设施。它给道路使用者以确切的道路交通信息,使道路安全畅通,事关司机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一种不可缺少的交通安全附属设施。
太阳能标牌的工作原理可以简单概括为:白天太阳能电池板吸收太阳光,把太阳能转化成电能,储存在储能器件中,到了晚上,储能器件中的电能自动转化成光能(通过光电开关控制),通过LED发出亮光来勾画图案轮廓,传达交通信息。
交通标志牌制作材料与工艺要求
一、标志底板
1. 标志底板可采用的材料为 3mm 厚铝合金板,材料性能应符合 GB5768、GB/T6892 和 JT/T279 的有关要求。
2. 对标志底板的边缘和夹角应适当倒角,呈圆滑状,且须打磨光滑,边缘不得有毛刺。
3. 标志板的尺寸,一般外形尺寸偏差为±5mm,若外形尺寸大于 1.2m时,其偏差为外形尺寸的±0.5%,邻边的夹角偏差为 0.5°。
4. 标志板应平整,表面无明显皱纹、凹痕或变形,标志板每平方米范围内的平整度公差不应大于 1.0mm。
5. 标志板不允许有裂纹、明显的划痕、损伤和颜色不均匀;在任何一处面积为 50×50cm2的表面上,不允许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总面积大于 10mm2的汽泡,不允许有逆反射性能不均匀。
6. 当生产大量相同标志(尤其国标警告、禁令、指示标志等)时宜采用丝网印刷。
7. 安装在桥梁防撞墙上时,标志板需根据防撞墙侧面弧度加工制作。
二、滑槽及加固件
1. 滑槽选用与标志底板性能相当的同类材料,一般可采用铝合金热挤压型材。
2. 2平米以上标志板背后采用宽 10cm的铝滑槽,铝槽间隔为 50cm,材料性能应符合 GB/T6892 的有关要求。
三、标志面
1. 标志面一般宜采用四级(通常称工程级)以上反光膜,有特殊要求的适当提高反光膜级别。指路标志应参照《广州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设计指引》的要求。
2. 反光膜应粘贴于整个标志面,且超出边缘至少 2cm,反光膜贴膜完毕后将多余部分清除。凡标志板的宽度或高度在 1.2m 以下者,贴用的反光膜不能有接缝。粘贴反光膜应采用叠压接缝,上层反光膜压叠下层反光膜之重叠部分不得小于 5mm,并以水平叠接为原则。使用滚筒粘贴或反向贴印反光膜时,可以平接,其间隔不应超过 1mm。距标志板边缘 5cm之内,不得有拼接。
3. 对于大面积底膜的贴膜,应采用贴膜机贴膜。
四、支撑件及紧固件
1. 交通标志立柱和杆件等支撑件根据具体的支撑形式,可选用角钢、槽钢、钢管、钢板材料制做,其材料特性应符合 GB700、GB708 的要求。
2. 交通标志的连接件包括连接标志板滑槽与横梁和抱箍和螺栓、螺母,以及连接标志法兰盘与基础的地脚螺栓和螺母、专用不锈钢钢带等件,其材料的外形尺寸和机械性能应符合 GB/T1938、GB/T3098 等相应标准要求。
3. 单立杆一般采用的规格:支持 2m2以上标志牌的单立杆采用Φ89mm的钢管制作;支持 2m2以下标志牌的单立杆采用Φ76mm 的钢管制作。
4. 悬臂式标志杆(L 杆)采用八角型钢制作,是标志牌的支持立杆。L 杆悬臂长度应根据实际道路安装交通标志的条件选用范围为 6m~11m。
5. 高架桥或立交桥上的单立杆直接安装在防撞栏上,立柱底板需根据防撞墙侧面弧度加工制作,并采用 4支以上Φ16mm膨胀螺栓固定。
6. 标志底板采用滑动铝槽加固时,加固方式按 GB5768-1999 附录 E 图 E1。
7. 钢管顶端应加帽、标志立柱、杆件、螺栓及螺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