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在内贸集装箱运输高速发展的同时,因为超重箱导致发生多起出产安全事故,严峻影响正常的出产经营秩序,已经引起政府相关部分和港航企业的高度正视。
2003年11月2日,在广州港某集装箱码头,一辆集装箱拖车在转弯时发生侧翻,导致驾驶室内的司机和实习司机1人重伤、1人轻伤。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集装箱超重(20英尺集装箱内装有31t卷钢)、箱内卷钢加固不牢。该公司还曾发现,一个20英尺的集装箱重达43.5t。
2003年12月24日,南京港某码头在卸船过程中发现一40英尺集装箱在清单上标重为36.8t,而实际重量为44t,因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一起严峻事故。
2004年1月20日,某公司承运一批装有钢材的21个20英尺集装箱(其中有20个集装箱内的钢材重量超过22t),在汕头港卸货时,发现9个集装箱存在不同程度的变形、破裂和塌底现象,部门箱内用于固定货物的部门铁皮带断裂、货物及垫木移位,8卷货物受损。
2005年7月初,中国港口协会集装箱分会对上海港某码头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2005年6月份共装卸内贸箱53494TEU,其中超重箱为5639TEU(20英尺5291只,40英尺174只),超重箱占月功课总箱量的10.5%。据该公司反映,超重箱均匀占每月功课箱量的20%左右。
一、超重箱负面影响
1.车辆运输超重箱,其中大部门是属于车辆超载范畴。当超载量过大时,对车辆的安全机能产生极大的影响,导致车辆难以驾驭,易发交通事故,还会对公路、桥梁、港区道路造成破坏。
2.对港口企业来说,集装箱装卸桥、堆场龙门吊等大型港口机械可以承受较重的货物,但对于承重能力有限的正面吊、轮胎吊等可移念头械设备来说,超重箱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可导致运输工具损坏及翻车、砸箱等安全事故,危及功课职员、港口机械设备的安全。
3.超重箱影响船舶配载安全并易造成箱损。船公司进行集装箱配载时,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以保证船舶安全,但超重箱的存在,特别是货主瞒报货重时,会因配载产生重力不均衡对船舶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轻者会使船舶换舷卸箱,重者会因集装箱的船上加固捆扎题目导致箱损、货损事故,甚至翻船。
二、超重原因分析
1.介入集装箱运输的各方货主、船东、港口之间竞争激烈,水运与公路、铁路之间也存在货源竞争,使得超重箱成为一种业内默认的“潜规则”。
2.一些货主受利益的驱使,往往通过超重箱的方式来降低单位货运本钱,部门货主、货代、船公司、港口企业对交通部有关划定不甚了解或出于竞争、追求利益等原因,为揽取更多的货源而对集装箱超重题目置之不理。
3.对超重箱缺乏有效的管理对策措施,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监控、监管措施和手段还不到位。
4.部门港航企业通过自我约束或港航联手遏制超重箱,但难以笼盖到行业内所有的相关企业,也很难从根本上杜绝超重箱的存在。
三、防范超重箱的对策措施
解决超重箱题目,应从货主、港口、船公司三个环节人手,行业主管部分也应鉴戒治理外贸箱的做法,早日解决这一题目。
1.管理超重箱需跨部分、跨区域协作,行业主管部分应起主导作用,需尽快出台具有可操纵性的治理划定,明确政府有关部分、港航企业及相关企业的责任、权限,并建立协调机制。
2.港口企业应重视超重箱带来的危害,施展行业协会(中国港口协会集装箱分会内贸集装箱发展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港口行业自律机制,对超重箱减载实行同一的高收费轨制,用经济手段制裁超重箱现象。
3.建立健全内贸集装箱码头闸口秤重系统。每个重箱必需经由称重并记实保留重量数据,对超重箱采取退回或就地减载,严禁超重箱装船;对卸船过程中发现的超重箱进行减载,严禁超重箱出港。
4.加强港航合作,建立港航信息交流平台,共同研讨解决超重箱题目,采取经济手段、操纵控制等方法,使内贸集装箱超重题目逐步得到有效遏制,形成共赢局面。
5.港航企业应及时向行业主管部分举报货主、货代或船代虚报、瞒报、谎报集装箱实际重量的行为,由行业主管部分依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罚;对屡次恶意谎报、瞒报集装箱实际重量的货主、货代或船代,港航企业应联手禁止与其的相关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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