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资质代办
公司谈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具备
郑州资质代办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具备: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以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人;
(二)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三)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