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公司注册条件: 186 11593 583 俞经理
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或发起人;
2、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3、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实收货币;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
5、持有《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经纪人员不得低于员工人数的二分之一;
6、具有符合中国保监会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7、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保险经纪公司可以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
申请筹建保险经纪公司,申请人应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材料:
1、筹建申请报告;
2、筹建可行性报告,包括市场情况分析、公司发展思路、近三年的业务发展计划和盈利情况预测等;
3、公司框架,包括资本金、股权结构或出资比例、组织机构等;
4、筹建方案;
5、筹建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6、筹建负责人简历及其亲笔署名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不良记录的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保险经纪公司的,应当成立筹备组,并于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逾期未完成筹建工作或未达到开业标准的,原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保险经纪公司在筹建期内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