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三类人员申报资格条件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方可参加考核:
1、在建筑施工企业从事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2、热爱本职工作,职业道德良好;
3、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4、具备下列学历、职称、阅历、执业资格等条件: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
1、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定代表人除外)
2、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
3、从事建筑企业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法定代表人除外)
二)工程项目负责人(B类)
1、取得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除外)
2、从事建筑施工管理工作2年及以上
3、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2年及以上,或高中(包括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且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
2、具有初级及以上工程系列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