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登记选择提交的申请文件:
申请者如果存在以下情况,要选择提交下面文件:
1、合作开发软件--提交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份
2、委托开发软件--委托开发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份
3、下达任务开发软件--下达任务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份
4、著作权人是自然人,有单位的,须填写非职务开发证明书(所在单位公章);无单位的,须填写非职务开发保证书(个人签字)。1份(网上下载)
5、继承取得软件--提交遗嘱证明(需公正)或者法院相关判决。(1份)
6、转让取得软件协议及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提交转让协议及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1份)
7、承受取得--提交承受取得证明,如工商证明文件。(1份)
特别注意:领取登记证书时请务必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
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呢?著作权法把所有著作权侵权行为区分为两大类。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邻接权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温馨提示:著作权侵权,首选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如何判断著作权的权属实际上就是如何判断著作的作者,通常有以下两个判断原则:
1、正式署名原则,即在作品上正式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推定为作者。署名的方式可由作者之间或作者与出版社之间合同约定,也可根据惯例在书的版权页、封面署名,或在出版说明、后记中或其他地方注明“作者”、“撰稿人”等字样。
2、实际创作原则,即实际实施了产生作品的智力活动。因此,作者通常为自然人,只有具有思维能力的自然人才可能具有创作能力;但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亦可以成为作者,即如作品的创作活动是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的,并体现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志,且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当事人主张实际创作,而反驳正式署名必须提出充分的证据,如著作权的登记证明材料、公证文书、原始底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