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诉讼

1/5
知识产权诉讼图1

知识产权诉讼

¥0.00/件
2016-12-10 22:2620询价
参数
  • 力久品牌
  • 1件起订
  • 产地
0天内发货 0件
产品参数
成都力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普通会员
所在地:
进店逛逛 在线询价
产品详情

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呢?著作权法把所有著作权侵权行为区分为两大类。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邻接权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温馨提示:著作权侵权,首选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认定侵犯著作权罪,主要应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在讲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实施侵犯著作权出于破坏他人名誉等其他目的的,不构成本罪。

  第二,注意违法所得数额和其他情节在区分罪与非罪中的作用。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区分侵犯著作权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主要标准。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和“有其他严重情节”是选择性要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构成本罪,无需同时齐备。行为人不符合二者之任何情形的,属于侵犯著作权之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本罪。



知识产权在好几方面受到法律的限制。知识产权虽然是私权,虽然法律也承认其具有排他的独占性,但因人的智力成果具有高度的公共性,与社会文化和产业的发展有密切关系,不宜为任何人长期独占,所以法律对知识产权规定了很多限制:从权利的发生说,法律为之规定了各种积极的和消极的条件以及公示的办法。

例如专利权的发生须经申请、审查和批准,对授与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规定有各种条件(专利法第22条、第23条),对某些事项不授予专利权(专利法第25条)。


著作权虽没有申请、审查、注册这些限制,但也有著作权法第3条、第5条的限制。

在权利的存续期上,法律都有特别规定。这一点是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大不同的。权利人负有一定的使用或实施的义务。法律规定有强制许可或强制实施许可制度。对著作权,法律并规定了合理使用制度。

成都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在线留言

*详情

公司

*姓名

*电话

邮箱

QQ

微信

旺旺

相关公司
相关行业
产品热门搜索
店铺最新
按关键词字母分类: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0-9
知识产权诉讼
¥0.00
  • 采购产品
  • 采购数量
  • 联系电话
获取报价
在线问
最近来访记录
 
采购 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