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专利代理服务:专利代理业务目前占我所业务领域比重为50%。其中以技术含量较高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主,以外观专利申请为辅。自建所以来,不断发展自身客户数量,并为客户提供专利培训以及专利挖掘服务,使代理业务量稳步上升。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所共代理专利申请近4500件左右,其中涉外专利代理量近两年均位居全省前两名。
成都专利申请,成都发明专利申请,成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成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成都专利申请代理,成都专利代办,专利申请的期限,专利诉讼,各类专利代理业务。
成都专利申请,合作发明创造专利的申请权。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权的申请,应当依照合作者之间的合同约定申请专利,如果没有合同或者约定,其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合作者各方共同享有,如果其中一方或多方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的,合作的其他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一方或多方放弃其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可以由没有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行使专利申请权,但是,在没有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或多方经申请取得专利权后,放弃专利申请的一方或多人的发明、设计人可免费实施其专利。
综上所述,合作发明创造专利的申请权属合作各方共同享有,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另一方或多方不得申请专利。
专利申请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委托书的制作应当有下列内容:
一、使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作的统一格式的委托书;
二、写明发明的名称;
三、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名称、专利代理人的姓名;
四、注明专利申请号;
五、详细写明委托权限;
六、申请人签字、盖章、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应当由全体申请人签字、盖章。
委托书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接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要求补正的通知后,专利代理机构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作补正的,视为专利权人没有委托专利申请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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