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标注册,商标注册成功后使用的人就优先取得商标权,商标权的特征有哪些呢?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的知识产权律师专业为您解答。
商标权具有的特征有:
(一)商标权是由国家确认的一种权利。一个国家只有一个机构有权受理、审查、批准商标权。
(二)商标权具有专有性。又称独占性或垄断性。
(三)商标权具有地域性。一国核准的商标,只在该国领域内有效,对其他国家不发生效力。
(四)商标权具有时效性。在我国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后,商标权人如果希望继续使用并得到保护,须在到期前半年内办理有关续展手续并缴费。
成都商标代理,商标申请后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二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我们的使用权取得更好的效果。
国际商标注册查询:
1.商品类别和商品小项一般来讲,查询人最-好提供具体的商品名称,以便商标查询时更有针对性。如果不提供具体商品名称,代理公司将对整个类别进行查询。在这里要注意的是,有些国家的查询报告会显示其他相关类别的查询结果。比如查询人要对国际分类第12类的“陆地车辆”进行查询,而查询报告同时显示了第37类中的在先近似商标。这时候一定不要掉以轻心,以为商品不在同一类别就不会构成障碍。通常如果该国在商标查询时涉及相关类别,那么商标局在对商标申请进行审查时也会审查相关类别,并下发驳回。
另一方面,如果在先商标信息中的商标外观、商品类别,以及商品小项都与查询人想要申请的内容近似,而该国又是查询人不想放弃的重要市场,那么可以在提交商标申请时将冲突商品删除,这样,即使申请被驳回,也可以在商品领域不同进行争辩,提高克服驳回的可能性。
2.商标申请日、注册日、到期日并非所有在先商标都已经完成注册,通常只要是收到官方受理通知的商标申请,都可以查询到。当然,有些国家只能查询到公告后的在先商标。因此查询人经常会在在先商标的状态一栏看到“商标审查中”等标注。此时,该在先商标申请虽然尚未完成,但由于申请日在先,已足以对查询人的商标申请构成障碍。对于申请中的在先近似商标,查询人可以先对其进行商标监测,如果该商标中途被驳回,国内权利人可以立刻提交商标申请,以尽早保护自己的权利。如果在先商标纯属抢注,那么商标监测能够让监测者第yi时间得到该商标的公告日期,并及时提出异议,为自己的商标注册扫清障碍。
另外,由于商标查询只是针对在先近似商标进行一个预防性排查,并未对商标本身的可注册性进行检查,因此这方面问题需要查询人在做商标申请时自己注意,比如商标是否具备显着性。
成都商标转让,商标转让需要提交哪些文件呢?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有:
Ⅰ.《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及商标注册证;
Ⅱ.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执照复印件;
Ⅲ. 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商标转让代理委托书》;
Ⅳ.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Ⅴ.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Ⅵ.提供公证处的商标转让申明公证。
提交申请书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