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著作权维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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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说著作权,你了解著作权是什么意思吗?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律师告诉我们:著作权也称为版权,在过去,对于版权没有一个详细的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的主体

(1)权利人:包括作者;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租住;

(2)继受者:指它通过赠与、继承、遗赠的过继受方式取得者。



著作权作品有哪些特点呢?首先肯定必须要有独创性,然后有可复制性。

独创性

所谓独创性,就是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创作的,而不是抄袭或临摹他人。独创性不同于专利法规定的创造性,也不同于商标法的显著性。从理论上讲,即使两个作品在内容和形式上都非常近似,但如果确实是由作者分别独立创作,都视为二者具有独创性。

可复制性

即作品必须能被他人所感知并能被复制。

构成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必须能被他人感知,尚在作家头脑中的构思或故事情节等,由于无法被他人感知,不构成作品。能被他人感知,包括通过人体的感官直接感知,也包括借助机械、设备等被他人所感知。作品还必须能被固定在一定的物质载体上。(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讲、授课、法庭辩论等口头创作,未以任何载体固定的作品。但口头作品要得到保护,仍须以一定的物质形态,如被他人记录下来、录音等。如果没有被固定下来,口述作品就不肯能得到实际的保护。法律承认口述作品的著作权,其作者是口述者,而不是将它固定的记录者或复制者。)




著作权的邻接权与著作权有什么区别呢?它们的相似点在哪里?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专业为我们解答。


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在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作品传播者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广义的著作权可以包括邻接权。狭义的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系极为密切。没有作品,就谈不上作品的传播,因而邻接权以著作权为基础;对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限制,同样适用于对邻接权的限制;邻接权的保护期也为50年。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主要区别是: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主体多为自然人;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邻接权中除表演者权外一般不涉及人身权,而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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