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印度尼西亚电子展
展览日期:2017年5月17 - 19日
主办单位:PT. Global Expo Management
中国官方代理:北海展览
媒体支持: www.showmesse.com (出国展览网)
展览地点:印度尼西亚 雅加达
展览周期:一年一届
展览会概况:“印度尼西亚电子展”将于2017年5月17 - 19日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举办。该展是由PT. Global Expo Management 举办,每年举办一届。是印度尼西亚唯一国际性的电子设备、元器件及技术展览会。根据主办方的数据显示,2016年印度尼西亚电子展共有来自16个国家的435家企业参展,展出面积达15000平米,专业观众也达到空前的20000人次。展会同期还将举办印尼绿色技术生态产品展、印尼消费电子展、印尼国际线缆工业展、印尼国际照明展、印尼电源及部件材料展、印尼LED及数字标牌展和印尼智能家居、建筑及城市展。得益于印度尼西亚庞大的消费群体和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消费能力的持续上升,目前该展会已经成为全球电子展中比较有影响力的展会之一。印度尼西亚位于亚洲东南部,地跨赤道。与巴布亚新几内亚、东帝汶、马来西亚接壤;与泰国、新加坡、菲律宾、澳大利亚等国隔海相望,是世界上最大的群岛国家。印尼人口2.3亿,是世界第四人口大国。庞大的人口规模和近年来高速发展的经济使得该国成为许多电子产品生产商的竞相追逐的香饽饽,因为在这里不管你是参展商还是采购商都可以满足你所期待的。参展海内外 世界零距离-北海展览作为全球工业自动化、电机、电子元器件系列展的中国战略合作伙伴,2017年将继续为各参展企业提供专业的展会服务。
展品范围:正负极元器件,压载电子,电池和电力供应,电缆,连接器,转换器及附件,电器金属,电子配件,电子制造服务,电子分件,元器件和产品,嵌入技术解决方案,IT和通讯,LED,照明及传感器,制造业电子,钢材模具及配件,精密钢铁技术,光纤及元器件,PCB制造装备,生产及设备,半导体,安保产品,测试 测量仪器,包装,焊接工具,焊接设备,汽车电子,车载电子设备及导航,GPS等等。
参展对象:电子元器件制造及出口商、国际贸易商、原始设备制造商、电子产品供应及售后市场服务供应商。
我们的服务:摊位申请、摊位设计与搭建、展品运输、申请邀请函、签证辅导及预约、展会现场广告宣传、订购机票、国外接待、展后考察。
参展须知:如贵单位确认参展,请于2017年3月20日前将《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加盖公章传真至我公司,并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摊位费定金,以确认摊位,并按到款先后安排摊位位置。摊位确认后如参展单位无法参展,已发生费用将不予退还;若因我单位取消参展,摊位费将全额退还。
附件1:《2017年印度尼西亚电子展表》
附件2:《参展申请表》
收款单位:北京北海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天通苑支行
帐 号:1100-6054-6018-0100-28628
展览事业部:国 锋 张春暖
北京北海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电 话:400-600-1958转8007 86(010)-56295730转8007
直 线:86(010)-59508516 手 机:13811666939
电子邮件:guofeng@bihiexpo.com Q Q:2880192205
地 址:北京市立水桥中东路5号润枫欣尚6号12层 邮 编:102218
二O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
2017印度尼西亚电子展费用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费用 (人民币) |
报价包含内容 |
1 |
摊位费 |
每9 M2 标准摊位 |
28000元 |
标准摊位装修费(包括桌、椅、楣板、地毯等);现场施工、劳务费;邀请函、会刊名录、对外联络费;清洁费、保安等杂费;双面开摊位加收15% |
2 |
展期随团 人员费 |
每人 |
12000元 |
人身保险、国外展期食、宿、交通、机票等费用 |
3 |
报名费 |
每单位 |
2000元 |
展览有关资料、办理出展人员及展品手续所需各类文件费和通讯联络费 |
4 |
展品去程 运费 |
每M3 |
按实际费用收 |
海运、报关、检验检疫、就位及仓储费等 |
5 |
展品关税 |
按展品总价的25%预收,多退少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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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如有其他未尽项目,将按实际情况增减。 ※ 如展品运输按照0.5M3的整数倍计算。 ※ 如展品回运,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费用另计。 ※ 如展出设备需提供水电安装,请填在《申请表》中补充说明栏内,费用另计。 ※ 参展单位如需增租其他展具,请填在《申请表》中补充说明栏内,费用另计。 ※ 如需英文翻译,请填在《申请表》中补充说明栏内,费用另计。 ※ 国内提货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 欧元汇率按实时汇率计算,如有变动,按变动后的汇率计算,多退少补。 ※ 如自定机票或人员不随团,每人各交管理费人民币2000元。 |
附件2:
参 展 申 请 表 (合同书)
合同编号:
展会名称 |
2017年印度尼西亚电子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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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时间 |
2017年5月17-19日 |
展会地点 |
印度尼西亚 雅加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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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单位名 称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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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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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摊位 |
米X 米 = 平方米,□单开 □双开 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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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 地 |
平方米, □双面开 □三面开 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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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展 人 数 |
人, 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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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平方米, 人, 费用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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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主要 产 品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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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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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展单位 |
参展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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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海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联系人:国 锋 电话:4006001958-8007 010-59508516 传真:010-58850758 地址:北京市立水桥中东路5号6号楼12层 邮件:guofeng@bihiexpo.com 收款单位:北京北海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天通苑支行 账号:110060546018010028628 组展单位签字: (组展单位确认章) 年 月 日 |
联系人: 职 务: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地 址: 邮 编: 电子邮件: 公司网址: 组展单位负责人签字: (参展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参展须知:
1、合同金额开具增值税普票,如需专票税点另计;参展申请得到组展单位确认之日起 7 个工作日之内,请根据付款通知要求,电汇展位定金到组展单位指定账户。参展单位逾期付款的将视为放弃参展,原定展位组展方有权另行安排。
2、参展单位应当合法参展,严格遵守展会各项规定。并承诺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如因参展单位侵权行为而给他人或组展方造成损失的,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参展单位在确认参展、交纳定金和/或参展费用后又放弃或终止参展的,定金和/或参展费用不予退还;给组展方造成损失(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的,组展方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力。
4、请参展单位根据招展通知及组展单位随后发放的系列通知或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如实际分配展位面积(或形式)与申请的不一致,应以组展方“展位确认函”为准,此函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如果不可抗力原因或组展方及主办单位不可控制的原因导致本次展会发生变更或取消的,组展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相应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等)由各方自行承担。
7、双方因参展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将争议提交组展单位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8、本申请表及参展须知(代合同书)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确认后具有合同效力。签章后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9、未尽事宜,按照招展通知及随后发放的各种相关通知的具体内容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