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具有多重价值,成都商标注册,成都商标申请,商标的价值有哪些呢?
1.区别同类商品的不同生产者和经营者商标设计。
商标作为商品的脸,成为某一企业特定商品的象征,与商品荣誉与共,代表商品的信誉,同时直接关系对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评价。这是商标最本质、最基本的作用。
2.区别不同生产者生产商品质量的不同
商品一定质量的标志,商品出了问题,消费者可以依其商标找到生产厂家,从而加强了消费者对企业的监督。有利于增强企业责任心,保证和提高商品质量。
3、便利于消费者认牌购货
消费者根据商标去识别商品、认牌购货,节约了消费者的购物时间,引导了消费者的购物取向。同时,商标也成为了消费者同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款联系的纽带。
4、有利于商品广告宣传
商标作为一种标志体现了商品的质量和信誉,利用商标宣传商品,言简意赅、醒目突出、便于记忆,能够增强广告效果,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从而达到创名牌,扩大销路的效果。
注册国际商标查询时应注意什么?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很多人对涉外商标申请注册已经不再陌生,但对于涉外商标的在先权利查询,很多企业还没有做到足够重视。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指出,有些国内企业认为,只要在某个国家发现了在先近似商标,那么自己的商标就不可能在该国成功注册了,这是非常错误的想法。商标查询的目的是预见并扫清障碍。
关键要做的是对在先商标进行仔细分析:
1、商标图样。以文字商标为例,如果国内权利人的商标是“CYAST”,查询发现数个十分近似的商标,该商标在目的国申请被驳回的风险很大。这时权利人可以将该商标进行图形化设计,或者加一个图形,增强该商标的显着性,所谓的“在先近似商标”不再会构成障碍。
另外,如果对商标“CYAST”的查询中,发现数个以“CYA”开头的在先商标,权利人也大可不必轻易放弃。通常来讲,如果有多个包含相同字母组合的商标能够在目的国共存,那么查询的商标和这些在先商标共存的可能性也会提高。当然,不能排除目的国商标局驳回该商标的可能性,因为这些共存的在先商标很可能是通过复审答辩才最终获得注册的。
2、商标所有人商标所有人的名称也是查询报告中的重要信息。
有两种情况需要注意,第yi,如果查询人发现在先商标的所有人名称和自己公司名称几乎完全一样,那有可能是查询到了自己以前在该国注册成功的商标。这时要做的是立刻在这些国家对之前注册的商标进行所有人名称变更,然后再提交新商标申请。 第二,如果在先商标所有人是查询人在该国的经销商或分支机构,而商品类别甚至商品小项都完全一样,那很可能是遭遇了商标抢注。此时通常是先对在先商标提出撤销申请,或者与抢注人沟通,签订商标转让协议。
科技越来越发达,而商标侵权的行为也越来越多,怎样来判定商标是属于侵权呢?作为西南地区的商标代理之一,我所每年代理的商标侵权案件就多达十几件,那么商标侵权怎样来判定呢?
下列行为,属于服务商标侵权行为:
(一)在相同或者类似服务上,擅自使用与他人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服务商标的;
(二)在相同或者类似服务上,擅自将与他人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服务名称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服务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服务商标标识的;
上述行为主要是指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该服务行业所使用的、带有他人服务商标标识的物品(如餐饮业的餐具等);
(四)利用广告、宣传媒介或者其他引导消费的手段,擅自使用与他人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服务商标,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五)故意为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提供场所、工具、辅助设备、服务人员、介绍客户(消费者)等便利条件的;或者为侵权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带有服务商标标识的物品等便利条件的;
(六)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有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这种损害包括损害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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