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知识产权诉讼,是指诉讼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
目前全球经济已经高度一体化,国际经济贸易中有大量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在进出口过程中又涉及海关监管及海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同时,世界各国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差距很大,在我国受到知识产权保护,在国外却有可能得不到保护,反之亦然。为此,聘请专业的国际知识产权律师进行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法律保障!
在涉外知识产权专利诉讼及纠纷中我事务所可提供的主要服务有以下几项:
(1)担任涉外企业知识产权常年法律顾问;
(2)代理涉外企业知识产权事务的诉讼;
(3)为国内企业提供外国知识产权法律调研服务;
(4)为在中国境内申请商标、专利、著作权提供咨询服务;
(5)为在其他国家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诉讼计划;
(6)为客户应对美国337调查以及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7)提供专业法律文件的翻译校对服务。
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呢?著作权法把所有著作权侵权行为区分为两大类。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邻接权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温馨提示:著作权侵权,首选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对于企业来说,知识产权贯标会提升企业无形资产价值。为了实现这些梦想,现在很多人都在为了知识产权这一块儿头痛。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作为资深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会为您一一解答。
【知识产权贯标的服务流程】
1、协助企业成立贯标项目小组,制订贯标计划;
2、学习培训;
3、协助企业编写管理文件与试运行;
4、内部自我评价;
5、协助企业提出验收申请。
成都知识产权申请,成都知识产权侵权,成都知识产权贯标,成都知识产权维权,成都专利侵权,成都商标侵权,成都商标诉讼,成都专利诉讼,成都著作权侵权,成都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