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们介绍了著作权侵权的相关内容,今天我们来为大家介绍关于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事宜。
软件著作权登记,著作权是从软件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通过登记,可以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向大家宣传自己的产品,而且还受到了法律的保护。
四川力久知识产权律师提到:软件著作权通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摄影作品介绍】
其特点是通过相纸或幻灯清楚地表现客观物体。摄影作品的主要表现形式为照片。但并非所有照片均为作品。通常月票、护-照、身-份-证上的照片不受法律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
原《著作权法》称为电影、电视、录象作品,此次著作权法的改名,主要与国际公约一致,简称为影视作品。著作权法所称的影视作品是指拍摄完成的影片或录象片,而不是指电影剧本。在影视作品中,文学剧本、音乐、摄影等可以单独使用的部分,单独构成作品享有著作权。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纸,是指为生产和施工绘制的图样和对图样的文字说明。严格讲“图纸”不是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著作权保护的仅是绘制在图纸上的图。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在电脑上进行工程设计和产品设计已屡见不鲜,即使未通过打印,同样构成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
著作权法保护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仅指以印刷、复印、翻拍等平面复制形式使用图及其说明。依照图纸进行施工的行为,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建筑设计图不属于工程设计图,而属于建筑作品。
地图是指表明地球表面自然和人文事项的作品,如地理图、水文图、气象图、军--用地-图人口图等。
示意图:用线条和符号说明内容较为复杂的事物及原理。如三峡工程示意图,长征三号捆绑火箭示意图等。
模型作品是《伯尔尼公约》列入的保护客体之一。它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它也是修订后的《著作权法》新增的作品类型。
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权的人身权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