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为您介绍【如何填写发明专利申请书】。
发明专利申请书填写
1.技术领域: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
2.背景技术:写明对发明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3.发明内容:写明发明所要解决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的有益效果;
4.附图说明:说明书有附图的,对各幅附图做简略说明;
5.具体实施方式: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的优选方式;必要时,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对照附图;
6.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及其联系方式(电话、邮编、地址、联系人等);
7.请求书(需当事人盖章或签字);
8.专利名称。
注:附图是指示意图,不要求尺寸精-确,把发明部位另再放大,说明各部件之间的结构关系,图上部件用1、2、3、…阿拉伯数字标明,图上不允许有中文字,但是在阿拉伯数字的具体部件后要有中文标明。
如何具体来判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原则?下面就由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专业为您解答一下。
判断被控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除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判断外,在判断过程中还要注意运用以下判断方法:
(1)以市场上一般购买者的水平判断。这是因为某些相近似产品的细微差别,一般购买者往往会忽略掉,而专家或者专业人员很容易分辨出来。现在许多侵权者在仿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时,往往会作一些小的改动,故而给人一种似象非象的感觉。以间接对比与直接对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判断。判断被控产品是否与原告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近似,应根据视觉观察到的方式进行比较判断,对视觉观察不到的,不能借助仪器或化学手段进行分析比较。在比较时,应注意采用间接对比的方法,即把原告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告的被控产品分别摆放,进行比较,观察时在时间上、空间上要有一定的间隔。对审判人员来讲,此种方法就是让你有对两种产品第yi眼的感觉,若产生混同,二者就是相近似。此外,审判人员还需要运用直接对比的方法进行判断。要进一步直接对比、分析、判断,以描述二者的相同点和不同点,最终得出二者是否近似的结论。
(2)从产品的外部和易见部位进行观察判断。外观设计专利,顾名思义是保护产品的外观。因此,审判人员在判断被控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是否相同、相近似时,应以产品的外观作为被判断的客体,通过视觉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进行观察。观察时应以产品易见部位的异同作为判断的依据。
(3)从整体、综合方面进行观察判断。整体观察、综合判断是相辅相成的。对被控产品的外观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外观是否相同、相近似,不应仅从一件设计的局部出发,或把一件设计的各个部分分割开来,而应从其整体出发,从一件设计的整体或其主要构成上来比较判断二者是否相同、相近似。新颖点或创新点就越多。
成都专利申请,专利申请的基本原则,四川力久资讯---不授予专利权的事项有哪些?
不授予专利权的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下列各域内取得的结果,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其产品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权);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以上就是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的知识产权律师为大家介绍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问题,如果您有任何需要都可以来电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