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使用在先原则:指在无法确认申请在先的情况下采用最先使用者取得商标注册的原则。《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这里的所谓的使用在先原则,在遇到与商标权类似的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相冲突时,往往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
2015新版商标分类之【第二十四类】布料和不属别类的纺织品;床单;桌布。【第二十五类】服装,鞋,帽。
成都商标变更,商标变更公告。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专业商标律师为您介绍注册商标变更公告的内容。
变更注册商标公告是商标注册人申请变更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经商标局核准时,商标局发布的公告,以告知公众原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和地址已经发生变更,原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事项不再使用。变更注册商标公告并不产生新的商标权主体,而是原商标注册权主体的变更。商标注册转让手续,商标转让的时间,商标续展的时间。
商标注册提交资料成功后就等待审查了,商标的审查审查时间为3--4个月,所以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局收到商标申请书对于符合形式要件的申请书发放受理通知书。
商标注册审查流程和时间
1. 国家商标局从收到申请文件到发出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为1个月左右;
2.从提出商标申请起约6个月时间可通过中国商标网对商标信息进行查询;
3.商标注册完成的总体时间大约为18—24个月左右;
4.商标初审公告期为3个月;
5.除初审公告期3个月是法定期限外,其它时间均为预估时间,因为法律没有对商标审查的完成时间做出明确规定,最终以商标局的完成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