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它并不是都会受到保护的,著作权不受保护对象有哪些呢?下面是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为大家介绍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著作权不受保护对象】
(1)不具备作品实质条件,主要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2)为保护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不适宜以著作权法保护;
a.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b.时事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单纯事实消息。)
【摄影作品介绍】
其特点是通过相纸或幻灯清楚地表现客观物体。摄影作品的主要表现形式为照片。但并非所有照片均为作品。通常月票、护-照、身-份-证上的照片不受法律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
原《著作权法》称为电影、电视、录象作品,此次著作权法的改名,主要与国际公约一致,简称为影视作品。著作权法所称的影视作品是指拍摄完成的影片或录象片,而不是指电影剧本。在影视作品中,文学剧本、音乐、摄影等可以单独使用的部分,单独构成作品享有著作权。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纸,是指为生产和施工绘制的图样和对图样的文字说明。严格讲“图纸”不是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著作权保护的仅是绘制在图纸上的图。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在电脑上进行工程设计和产品设计已屡见不鲜,即使未通过打印,同样构成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
著作权法保护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仅指以印刷、复印、翻拍等平面复制形式使用图及其说明。依照图纸进行施工的行为,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建筑设计图不属于工程设计图,而属于建筑作品。
地图是指表明地球表面自然和人文事项的作品,如地理图、水文图、气象图、军--用地-图人口图等。
示意图:用线条和符号说明内容较为复杂的事物及原理。如三峡工程示意图,长征三号捆绑火箭示意图等。
模型作品是《伯尔尼公约》列入的保护客体之一。它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它也是修订后的《著作权法》新增的作品类型。
著作权的客体:
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有哪些特征呢?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讲述:
(1)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2)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
(3)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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