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2015第十版】
第三类: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
【注释】 第三类主要包括清洁制剂和化妆品。 本类尤其包括: ——人用或动物用除臭剂; ——室内芳香剂; ——化妆用卫生制剂。 本类尤其不包括: ——清洁烟囱用化学制品(第一类); ——生产过程中用的去渍制剂(第一类); ——非人用、非动物用除臭剂(第五类); ——磨石和砂轮(手工具)(第八类)。
商标注册注意事项之五:商标注册的联合商标策略:同类商品注册多个商标以作防卫
企业可以注册联合商标,联合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几个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有的是文字近似,有的是图形近似,这些的商标称为联合商标。这种相互近似商标注册后,不一定都使用,其目的是为了防止他人fang--冒或注册,从而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商标。联合商标以其中的一个商标为主,称为主商标,亦称之为正商标。因联合商标作用和功能的特殊性,其中的某个商标闲置不用,一般不致被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撤销。联合商标可以由商标申请人分批获得注册,但不能单独转让或许可。
商标注册注意事项之六:商标注册的主副商标策略:注册副商标进行品牌延伸
主副商标是指在同一产品上注册多个商标,一个是在各类产品上体现企业形象的主商标,其他的则是在某种特定产品上使用的副商标(也称从商标)。用主商标来建立和提高各种产品的名气,用副商标来暗示特定产品的用途、功能、成分、品质等,相得益彰。
这种情况是很多大企业注册的比较多,小企业也可以参考这种模式进行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