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恶抢现象
商标抢注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常见,特别是企业之间的商标抢注更是尤为明显,由于商标关于一个企业来说就是企业的门面,好的商标会为我们引来广阔的客源,所以面对商标被抢注是大家都不能容忍的,恶意抢注是指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合理方式抢先注册别人在该范畴或相关范畴中曾经运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益的行为。
那么,企业怎样确认商标被恶抢?
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则的共同要件。恶意的断定主要有下列要素: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协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益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要素明知或者应知别人在先权益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求考虑申请人商标的首创性。
4、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称号、产地称号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称号的存在。
5、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合理利益为目的,阻碍别人合理运用,向别人索要高额转让费、答应运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停止误导公众的宣传,形成市场紊乱。
企业商标被抢注后的战略
1、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能够提出异议。
申请商标应领先由国度工商总局商标局停止初步检查,经过检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期间契合条件的主体能够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能够在公示期间,经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资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
2、曾经取得注册的商标,能够申请无效宣布。
假如被抢注的商标曾经过了公告期取得核准注册了,此时创业公司能够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则,恳求国度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布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布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假如某件商标取得注册时间超越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布了(著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对商评委的判决,假如有任何一方不服,还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专业的商标注册内容,欢迎大家跟我们国毅知识产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