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椅DOT认证标准要求
§571.207标准207; 座椅系统
S1。目的和范围。该标准规定了座椅及其附件组件及其安装的要求,以尽量减少由于车辆撞击而对作用在其上的力而导致其失效的可能性。
S2。应用。本标准适用于乘用车,多用途乘用车,卡车和公共汽车。
S3。定义。乘员座位是指至少提供一个指定座位的座位。
座椅调节器是指座椅的部分,其提供座椅台面和后部的向前和向后定位,和/或围绕垂直轴线旋转,包括任何固定部分,例如座椅轨道。在配备有不同级别的座椅调节器的座椅的情况下,该术语是指最上面的座椅调节器。
S4。要求。
S4.1 司机座位。每个车辆应有驾驶员的乘员座位。
S4.2。一般性能要求。当按照S5进行测试时,每个乘客座椅应承受以下压力:牛顿,但不包括:侧面座椅; 在校车以外的公共汽车上的乘客座位; 校车上的乘客座位的GVRR高于4,536公斤(10,000磅); 2011年10月21日前制造的GVRR小于等于4,536千克的校车上的乘客座位。
(a)在任何可以调整的位置 - 座椅质量的20倍,以千克为单位乘以9.8向前纵向施加;
(b)在任何可以调整的位置 - 座椅质量的20倍乘以9.8向后纵向施加;
(c)对于安装在座椅上的安全带组件 - (a)段规定的力量,如果它是一个向前的座椅或(b)段,如果它是一个向后的座椅,在每种情况下同时施加按照§571.210的S4.2的方式装载时,座椅安全带组件对座椅施加的力; 和
(d)在最后面的位置 - 一个力量,围绕座位所提供的每个指定座位位置的座位参考点产生373牛顿米的力矩,施加到座椅靠背或上座椅靠背的上横梁上用于前向座椅的向后纵向方向和用于向后座椅的向前纵向方向。
S4.2.1 座椅调整。除了卡车或公共汽车上的非锁定悬挂式乘员座椅的垂直运动外,每个座椅均应按照S5中规定的试车程序进行测试。
S4.3。用于铰链或折叠座椅或座椅靠背的限制装置。除了公共汽车或座位的乘客座椅,其背面仅为其乘客的舒适度可调,则铰接或折叠乘员座位或乘客座椅靠背应 -
(a)配备自锁装置,用于限制铰链或折叠座椅或座椅靠背,以及
(b)如座位后方有任何指定的座位位置或辅助座位,请立即向后方或侧面安装释放该限制装置的控制装置。
S4.3.1 释放控制的可及性。如果在配备有限制装置的座位后面有指定的就座位置,则装备有该装置的座位的乘员容易进入该装置的释放控制器,并且如果需要进入该控制器以便退出从车辆到位于座椅后面的指定座位的乘客。
S4.3.2 抑制装置的性能。
S4.3.2.1 静力。(a)一旦接合,当前进纵向力(以千克为单位的千分比乘以9.8),等于车座铰链或折叠部分的质量的20倍的前纵向力时,用于前向座椅的限制装置不得释放或失效通过座椅的该部分的重心施加。
(b)一旦接合,当以牛顿乘以9.8的相当于座椅铰链或折叠部分的质量的8倍的向后纵向力(kg)乘以9.8的后向纵向力时,用于后向座椅的限制装置不得释放或失效通过座椅的该部分的重心施加。
S4.3.2.2 加速度 一旦接合,当装置经受与座椅折叠相反的纵向方向的加速度为20g时,限制装置不得释放或失效。
S4.4 标签。车辆行驶时未指定入住的座位应明确标示为该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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