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知识产权?它的分类有哪些呢?知识产权,(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缩写IPR),保护的是是智力成果、无形财产,是人们对自己所创造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因有很多种,最常见的解释为,创造智力成果需要投入人力财力,而知识产权一方面是对已经投入的人力财力的法律回馈,另一方面在于可持续地促进更多智力成果的出现。
但不是所有的智力成果都能成为知识产权。
通常知识产权的对象为技术、品牌、设计、作品等,这些无形智力成果成为知识产权之后,便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甚至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当谈到知识产权时,需要先明确该知识产权的具体类型,再根据类型的不同明确其具体的保护内容。平时经常接触到的知识产权类型主要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断原则是什么?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断原则?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审判中,判断被告的被控产品是否落入原告专利的保护范围,一直是专利审判工作的一个难点。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对外观设计专利权授予的条件、构成侵权的要件及保护范围作了原则性的规定。那么,如何判断被控产品与原告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相近似?四川力久律师给我们介绍到,主要有以下几项原则:
1、判断相同的原则:
物品相同和设计相同,判断为相同。所谓物品相同,是指产品的用途和功能完全相同。如机械手表和电子手表,尽管它们的结构不同,但它们的用途和功能相同,故它们是相同的产品。所谓设计相同,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结合),三个要素相同。一般产品的设计内容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单纯的形状或图案设计;形状和图案二者结合的设计;图案和色彩二者结合的设计;形状、图案、色彩三者结合的设计。对于两种以上要素结合的设计,必须两种以上要素完全相同时,才能判断为相同的设计。
2、判断相近似的原则:
物品相同,设计相近似,判断为相近似;物品相近似,设计相同,判断为相近似;物品相近似,设计相近似,判断为相近似。所谓物品相近似,是指同一类的产品,即是指用途相同、功能不同的物品。如钢笔与圆珠笔都是书写工具,其作用相同,但二者的功能不同,故二者属相近似的物品。
成都专利代理,成都专利申请,成都专利代理机构,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专业为您提供专利申请业务,当需要把专利权转让给别人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需交纳相应费用,并根据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文件:
1.申请人或本案代理人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的,需提交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2.申请人当面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关系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关系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