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注意事项之二:商标设计创意策略:选择组合商标和显著性强商标
设计的商标图案形态可以有多种,根据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可以有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6种要素组成或组合组成。怎样设计一个好记的商标就很重要了。
首先,商标与商号相结合。商标与商号相一致,这样既可以宣传商品的商标,又可以宣传企业,也让客户容易记住。用其他企业的商标作为商号易引起纠纷(这样容易引起商标纠纷)。
其次,中英文相结合。这样,中国人看得懂,外国人也看得懂,用英文是因为英文使用的国家比较多,在世界上比较容易通行。中英文一起出现在商标中,可以节约对外扩张的成本。
再次,文字与图形相结合。不要弄一些大家都看不懂的图形来注册,首先设计上要有新颖性,让别人知道你是做什么的,你的商标是什么,商标注册要一目了然,这样给客户和消费者留下一个好印象。
最后,文字、字母、图形统一设计注册。
商标在注册的过程要注意一些事项。
1、自然人名义不能注册商标。
2、商标注册不能保证100%成功率,原因如下:
(1)商标查询有3-6个月的空白期。有可能您希望申请的商标已有其他申请人先于贵司提交申请,这种情况在国家商标局的数据库上是无法查询到的。
(2)国家商标局现行审查方式是人工审查,因而每个商标审查员的审查标准可能会有个体差异。
(3)有些商标按照《商标法》规定不能注册。这样的情况,建议客户另行注册其它名字。
3、商标自提交申请资料起至获得商标注册证,需要12个月左右的时间。
4、商标申请成功后,在全国范围内受《商标法》保护。
5、我国注册商标申请量高达1000多万件,中国汉字数量有限,常用汉字大概2000-3000字左右。每年的申请量还在高幅度递增,以后商标注册审查会越来越严格。越早进行商标申请,成功率越高。
四川力久告诉大家:商标注册原则: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通过申请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也能使用,但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得与他人的商标相冲突。
所谓强制注册原则,是指国家对生产经营者在某些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用的全部商标,规定必须经依法注册才能使用的强制性规定。《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目前,我国规定强制性注册的商标只有:对人用药品(西药、针剂和中成药)和烟草制品(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
2015新版商标分类中之【第二十三类】 纺织用纱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