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鉴别材料有哪些?
一、鉴别材料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二、证明文件
1.作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fen--证明;
2.拟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是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著作权侵权诉讼地的管辖。
【诉讼管辖】
地域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适用地域管辖。即“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级别管辖: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体现的是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即关于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在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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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告诉我们---著作权的人身权有哪些特点呢?
特点/性质:
(1)著作人身权整体的不可转让性;
(2)不可剥夺性;
(3)个别权能的可继承性(如发表权);
(4)著作人身权的永-久-性;
该权利内容包括:
(1)发表权;
(2)署名权;
(3)修改权;
(4)保护作品完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