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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1、收入达标:工业年收入100万(不含税)元,商业180 万元;新办企业不要求;
2、核算健全:要有两名以上专业的财务人员,要按规定设立总帐、明细帐、日记帐;要能够准确核算增值税的进项、销项和应交税金;要能税务机关要求建立起相关出入库手续,要能够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纳税申报和保送各种报表;
3、有真实的办公场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税务局会派专员审查;
4、新办企业注册资本要求100万元以上,老企业50万元以上。
二、申请一般纳税人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书面申请;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企业全部银行账号复印件;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2份;
4、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财务人员、办税人身份证复印件;
5、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6、企业验资报告;
7、财务人员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8、总帐复印件;
9、企业章程复印件。
三、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流程
1、先到管理所(或者是税务局专门设立的“全程代理窗口”等机构)提出申请;
2、填表准备资料,交回申请表发送单位;
3、等待有关部门上门检查,主要是检查帐薄的设立情况、生产经营能力等事项,由检查人员出报告,然后审批后上报局流转税科审批;
4、经审批同意后,发给企业批复和一般纳税人的证书(时间一般也是提出申请后15个工作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