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有多少了解呢?可能不少人是第一次听说,不过没关系,现在就给各位“藏迷”们来科普一下!
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应当是当地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一般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业务范围与所监督使用的地理标志产品相关。且地理标志是属于区域公共资源。
地理标志申请人必须经地理标志所标志地区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授权其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
(1)申请人自身具备检测能力的,应提交申请人的检测资质证书、检测人员名单、检测设备清单;
(2)自身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两者签订委托检测协议,还应提交受托方的检测资质证书、检测人员名单、检测设备清单。
地理标志商标的具体使用人必须是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生产经营者。
地理标志具有特定的品质,一般应指向单一的具体商品。所以,地理标志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不能笼统地表述为活动物、新鲜水果、中药材、谷类制品等某一类商品的统称。比如:所报地理标志商标为日照绿茶,其指定的使用商品应为“绿茶”。
由于许多物产的称谓具有区域或民族特色,当这些物产作为地理标志商标申请时,指定使用商标既可以是商标中包含的特定的单一商品名称,也可以是常用的单一商品名称。比如:所报地理标志商标为黄梅桃花,其指定使用商品既可以是“桃花”,也可以是“丝纺美术品”。
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证明材料有:
公开出版的县志、农业志、产品志、年鉴、教科书、国家级专业期刊等,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加盖出具单位盖章的封面、版权页、内容页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