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的时候, 福建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全心致力于为企业开发农村市场提供专业化的墙体广告服务。客服电话:400--6060--805 ,福建业务经理159-8575-2856 。近20年来,我们以雄厚的实力、成熟的技术、全程化的服务、诚信的服务理念与300多位客户进行了精诚的合作。 至2013年底,累计施工面积近6000万平方米,被客户誉为可永久依赖的朋友。广告工程在业内有广泛的影响力。 对于每一项工程,我们都会量身定做专业解决方案。赢得了众多品牌客户的赞誉。自有福建户外高端户外广告位5多万块,分布在福建国道、省道、市县、城镇出入口及各地旅游景点出入口,城市市郊。在三明市泰宁县国土局宿舍一层,开了一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刚好开在了我家阳台下。”网友吴先生认为,该烟花爆竹店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的规定,该规定说明:当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布置在两层建筑物内时,其正上方不应有人员活动场所,上下层之间不应有楼梯和洞口。
搬迁是否有明确时限?该店继续***爆竹又该如何除处理?该工作人员表示,整改令并没有明确的搬迁时限,若仍有销售,工作人员将进一步查处。
记者查询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其中明确说明:烟花爆竹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福建省安监局调研员朱志强告诉记者,楼下是店面,楼上是住宅的烟花爆竹店应坚决取缔,遇到这种情况,网友可直接向当地安监部门反映情况,交由相关市县安监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