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部分公司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缺票。业务真实,严重缺票导致企业税负过重,如何降低税负成了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以前还好,买点票、两本账,毕竟管控不严还可以走点漏洞,但是现在再来试试,简直是挖坑自己跳。
前两天电梯里听着一个老板和财务在聊天,让财务将账揉进去就行,税务又不懂这些,到时候真有事,去解释下就行,财务其实还挺担心的,有些顾虑。可是老板直接来句,就算真有事不会让你承担责任(大错特错,财务在明知错误的情况下还这样操作就是共犯)。
其实,在公司面临高利润、严重缺票的情况下,可以想想其他合理合规的方法,比如在税收洼地办理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后0.5%-2.19%,加上增值和附加税,综合税率5%左右,再加上增值税的返还,税率更是低至4.6%!比小型微利企业100万以下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更低,并且个独企业的4.6%税率是开400万!大幅减轻企业的所得税部分税收压力且可以合理规避主体公司偷漏税等不法手段。
若咱们在税收洼地成立两家个人独资企业(年营业额不超过500万),主体公司把800万的利润业务分包到这两家个独,一家400万,那么这两家个独所需缴纳的税是这样的:
增值:400万/1.03*3%=11.65万(返还营业额的0.36%即1.4万)
附加:11.65万*6%=0.7万;
个税:400万/1.03*10%*30%-40500=7.6万;(核定应税所得率10%)
一家个独企业缴纳18.55万的税,两家37.1万,相比800万按照25%缴纳企业所得税而言,优惠力度一目了然。
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入驻优惠政策园区发展当地的经济,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正常情况下入驻园区核名到经营15-20个工作日,无需人到场,互联网的时代更多操作直接通过网络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