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中国邮政
中国速递服务公司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直属全资公司,主要经营国际、国内EMS特快专递业务,是中国速递服务的最早供应商,也是目前中国速递行业的最大运营商和领导者。公司拥有员工20,000多人,EMS业务通达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近2,000个城市。
EMS特快专递业务自1980年开办以来,业务量逐年增长,业务种类不断丰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除提供国内、国际特快专递服务外,EMS相继推出国内次晨达和次日递、国际承诺服务和限时递等高端服务,同时提供代收货款、收件人付费、鲜花礼仪速递等增值服务。
二、中国邮政速递的优势
1、 EMS拥有首屈一指的航空和陆路运输网络。依托中国邮政航空公司,建立了以上海为集散中心的全夜航航空集散网,现有专用速递揽收、投递车辆20,000余部。覆盖最广的网络体系为EMS实现国内300多个城市间次晨达、次日递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2、 EMS具有高效发达的邮件处理中心。全国共有200多个处理中心,其中北京、上海和广州处理中心分别达到30,000平方米、20,000余平方米和37,000平方米,同时,各处理中心配备了先进的自动分拣设备。亚洲地区规模最大、技术装备先进的中国邮政航空速递物流集散中心也将于2008年在南京建成并投入使用。
3、 EMS还具备领先的信息处理能力。建立了以国内300多个城市为核心的信息处理平台,与万国邮政联盟(UPU)查询系统链接,可实现EMS邮件的全球跟踪查询。建立了以网站、短信、客服电话三位一体的实时信息查询系统。
4、 EMS一贯秉承 “全心、全速、全球”的核心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快捷、可靠的门到门速递服务,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和社会的多层次需求。2005年先后荣获“中国消费者十大满意品牌”、“全国名优产品售后服务十佳”和“中国货运业快递信息系统和服务规范金奖”等奖项。
5、 EMS业务在各国(地区)邮政、海关、航空等部门均享有优先处理权清关率极高。它以高速度、高质量为用户传递国际紧急信函、文件资料、金融票据、商品货样等各类文件资料和物品,同时提供多种形式的邮件跟踪查询服务。目前,中国邮政国际特快专递业务已与世界上 2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业务关系。
6、EMS业务不收取退件费用。如果邮件在国外遇到特殊的情况需要退回的,EMS将会提供退件退回服务,并且不收取任何的退件费用。
7、EMS提供邮件的保价服务,让您的邮递更加具有保障。如果邮件丢失或者完全损毁,深圳EMS会按如下给予最高赔付: 500元/件+60元/KG*邮件重量。
8、EMS提供及时的追踪查询服务。EMS邮件提供当日上网,当日查询的服务,可以及时追踪您的邮件的邮递情况。
三、中国邮政EMS的货物限制
重量的限制:<=30kg
体积的限制:
标准一:单边<=1.05m,长+宽<=2m(朝鲜,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葡萄牙、尼泊尔,土耳其、巴基斯坦、巴西、古巴、科威特、马达加斯加、阿曼,捷克、卡塔尔、塞内加尔、突尼斯、阿联酋、乌干达)
标准二:单边<=1.5m,长+宽<=3m(标准一以外的国家通邮)
美国:长度<=1.5m,长度+宽度<=2.75m
日本:长度<=1.8m,长度+宽度<=3m
澳门:长度<=1.05m,长度+宽度<=2.5m
四、计费的方式
以邮政网上的EMS公布价然后给予相应的折扣
也可以直接通过邮政网页查询运价:
将计算的结果乘于相应的折扣,再加上4元/票的报关费就可以得到邮件的运费了。
备注:
1、本资费分区与标准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2、单件重量不超过500克的物品类邮件可按文件类收取资费;
3、中速快件的体积重量大于实际重量的必须按体积重量计收资费。体积重量按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计算。体积重量的计算公式为:体积重量=(长X宽X高)/6000。
五、国际邮递详情单的填写
详情单填写的注意事项:
1、 收件人名和地址应使用英文详细准确地填写,且应尽可能提供电话号码,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联系;
2、不可只将邮政信箱号码作为收件人地址;
3、详情单上的报关单的填写:
A:内含的物品
B:件数
C:重量
D:申报价值
E:物品的产地
F:寄件人的签名
六、中国EMS的时效信息
当天收货,当天上网,一般4-7天可以到达客户手中
七、中国邮政EMS邮件的查询追踪
1、拨打EMS客户服务电话:当地电话区号+11185。
2、登陆EMS网站查询查询。您查询国际EMS邮件时,还可通过查询链接,进入相关国家和地区邮政网站查询。
3、EMS邮件短信查询服务,请进入EMS网站中的短信查询了解使用方法。
4、在多种查询未果的情况下,请寄件人持EMS邮件详情单(寄件人存联)和收据到您所交寄EMS邮件的邮局办理查询。
八、邮件的保价
此项服务以自愿为原则。寄件人选择此项服务时,应确定保价金额与每个邮件内件实际价值一致,每个邮件保价金额最高限额为十万元人民币,保价费按申报的保价金额的1%收取,每件最低收取1.00元人民币。未按规定交纳保价费的邮件,不属于保价邮件。
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相关邮件的保价金额;未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两倍;邮件如发生延误,按邮政部门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对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邮政部门不承担赔偿责任。
九、邮件的赔偿
EMS邮件在寄递过程中因非客户过失而发生丢失、短少、损毁和延误,邮局予以赔偿。但对间接损失和未实现的利益不承担赔偿责任。
属于下列情况,邮局不提供赔偿:
1、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邮件除外)。
2、 寄递的物品违反禁寄或限寄规定的,经主管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规处理的。
3、 投交时邮件封装完好,无拆动痕迹,且收件人已按规定手续签收,事后收件人发现内件短少或损毁的。
4、 由于客户的责任或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邮件损失或延误的。
5、 客户自交寄邮件之日起至查询期满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6、 国际邮件被寄达国按其国内法令扣留、没收或销毁的。
属于以下的情况,邮局给与赔偿:
1、 延误:退回50%邮费。
2、 信函、资料类邮件丢失、损毁:每件400元人民币。
3、 邮寄时未在详情单上申报价值的物品类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每件400元人民币。
4、 已申报价值的物品类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按申报的实际价值赔偿,内件部分丢失、损坏的物品,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均不超过每件:500+60*W(元人民币)W
为用千克整数表示的邮件重量,小数点后零数进为1千克。
5、 邮件发生丢失、损毁,除按相关规定赔偿外,退还已收取的邮费和特殊查询费。
十、邮政EMS禁运的物品
1、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2、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和毒性等危险物品;
3、反动报刊、书籍、窗口或者淫秽物品;
4、各种货币;
5、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6、容易腐烂的物品;
7、活的动物(包装能确保寄递和工作人员安全的蜜蜂、蚕、水蛭除外);
8、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损毁其它邮件设备的物品;
其它不适合邮递条件的物品。
十一、可以到达的国家
香港、澳门、日本、韩国、蒙古、台湾、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越南、柬埔寨、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比利时、英国、丹麦、芬兰、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马耳他、挪威、瑞士、葡萄牙、德国、瑞典、美国、巴基斯坦、斯里兰卡、老挝、土耳其、尼泊尔、巴西、古巴、圭亚那、巴林、伊拉克、乌干达、约旦、以色列、阿曼、卡塔尔、科威特、伊朗、马达加斯加、叙利亚、科特迪瓦、吉布提、塞内加尔、肯尼亚、突尼斯、阿联酋、开曼群岛、白俄罗斯、捷克、哈萨克斯坦、俄罗斯、拉脱维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