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找人做贴牌生产一定要先注册商标吗------广州潜信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答:是的,贴牌生产最好先注册自己的商标,或者让他人许可授权商标给你使用,否则有可能会形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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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牌生产的定义及其法律属性
(一)、贴牌生产的定义
贴牌生产(OEM),最早流行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它是国际大公司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品牌附加值的一种有效经营方式。OEM是英文Original Equipment Manu***cturer的缩写,意思为原始设备制造商,是指拥有产品名牌的生产者利用自己掌握的关键核心技术负责设计和开发产品,同时控制销售渠道,为了增加产品的产量和销售、降低上新生产线的风险或者为了赢得市场时间,通过合同订购的方式委托其他具有生产资质和能力的同类产品厂家进行生产,并直接贴上自己的品牌商标。国内习惯称为协作生产,三来加工。
(二)贴牌生产的法律属性
贴牌生产的法律属性应定性为承揽关系。根据《合同法》第251条的规定,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贴牌生产中,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要求他人完成一定加工行为的品牌拥有者是定作方,按他人要求生产产品的一方为承揽方。因此,在贴牌生产中,实际上是承揽方(贴牌生产企业)按照定作方(品牌拥有者或者使用者)的要求,为其加工生产某种产品,最终将符合定作要求的产品交付给委托方并收取加工费。加工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原材料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由定作方提供原材料,承揽人按照定作的数量和质量交付产品后只收取加工费的合同,一般为加工合同,如自带原材料的成衣制作等。由承揽方根据定作方的要求,使用自己的原材料和技术,为定作人制作特定的产品,一般为定作合同,如定作设备、服装、家具等。产品生产出来后,在产品上标注品牌拥有者的商标。因此,贴牌生产的过程实际为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委托加工的过程,其法律关系应定性为承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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