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专业代理设备解除监管审请手续,设备解除监解除监管,其实说起来很简单,稍有不注意不细心不到位的地方,就很麻烦了,在审请办理之前先准备好所需的资料,然后再进口审请解除监管。需要审请解除监管的企业最好找有实力的代理公司代理,这样可以省去很多时间和麻烦。我公司拥有八年代理经验,优秀的服务团队。
(一)不作价设备解除监管:加工贸易合同执行完毕或监管期满,不作价设备应退运出境;如不退运出境,又不留用,可向海关申请放弃,海关将按有关规定对放弃的不作价设备进行处理。 若企业因生产加工或自身发展等需要留用不作价设备的,可向海关申请解除对不作价设备的监管,海关按如下规定办理:
1、监管期限未满的(提前解除监管),企业须补缴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海关凭相关进口许可证件及其他单证办理解除监管手续
2、监管期限已满,企业需提出申请,由机电办审批(1998年1月1日前进口的可免审批),海关凭批件为其办理解除监管手续,并免缴进口关税和进出环节增值税。
3、要求提前解除监管的或1998年1月1日后进口、监管年限已满要求留在境内继续使用的,需经检验检疫局对其检验检疫合格并签发“检验检疫证书”后,才能办理解除监管手续。
海关对进口设备的监管年限及其计算方法:
1、船舶、飞机及建筑材料(包括钢材、木材、胶合板、玻璃等)为八年;
2、机动车辆和家用电器为六年;
3、机器设备和其他设备、材料为五年。
原则上以该项进口设备实际使用年限计算。如果企业实际使用时间已超过监管期的一半,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投入使用,向主管海关报告后其未使用的时间可计入监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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