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英达思顾问公司0750-3067191主要从事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ISO13485、ISO22000、ISO/TS16949、ISO/IEC17025、SA8000江门英达思公司理念:
管理以人为本、以沟通为手段、以规范为原则、以创新求发展!
英达思顾问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一批具有国内、国际注册资格审核员、认证咨询师及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高素质专职顾问师。这些高素质咨询服务人员以精湛的专业水平,高度的敬业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高效率地帮助客户建立并保持最优化、简化、有效化的管理体系.随着公司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为实现给客户提供国际化和本地化的双重服务,我们的服务机构覆盖全国各地,及时的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SA8000文件----厂规一
为维护雇员的合法利益,建立和完善企业的运作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1. 凡申请入厂之雇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证件,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如有虚假行为,由其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并取消其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交公安局处理。
2. 新入厂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在试用期内如发现语言不通、本人身体有异或无法胜任本职工作者,本公司有权提出辞退。
3. 进入厂区,不准穿拖鞋,裙子,短裤,长头发要辫扎好; 必须佩戴厂证,正面示人,凡未佩戴厂证者,保安有权拒绝其入厂。
4. 在接受工作安排后,应主动积极将所分配的工作完成,保质、保量、准时; 服从质检员监督,如工作需要必须调动工作岗位的情况,应顺从主管人员安排。
5. 应遵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连续旷工十五天当自愿辞工处理;上下班均应按要求刷咭,严禁代人打卡,弄虚作假;如果厂证、工卡遗失或损坏,应主动到人事部补办。
6. 工作时间内不得离开岗位或会客访友,不得阅读报刊书籍,不得进食或嬉笑喧哗,更不得擅离职守或妨碍他人工作。
7. 员工有责任保持工作岗位、生活环境、公共场所的卫生与整洁。不可将物料、货品放置到非指定地点。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垃圾。除工厂指定吸烟区外,厂内任何地方严禁吸烟,养成节约用水用电、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8. 对于本公司物料、货品、机器、工具及其它公司财产应加以爱护,并注意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得浪费和有违反安全操作的行为,更不得私自带出厂外,损坏公物需要赔偿。
9. 下班前各员工应关断自己操作或管辖的设备的电源,收拾保管好工具,清理好现场环境卫生,需要入仓的产品一定要安排好入仓。
10. 在工作上或生活上有问题或困难时,应及时向主管人员申诉处理。
11. 因个人原因休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并向主管人员申述理由;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因(病)休假,亦须填写请假条,并附有病历或厂内医生或厂外镇级医院发出的证明书,上交主管人员签署后生效。
12. 本公司雇员必须参加由本公司组织的职业、技术、安全、卫生等培训以提高职业技能,执行本公司劳动安全卫生规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职业道德及劳动纪律,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13. 本公司雇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违者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处理。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致残、死亡或因病、非因工死亡,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 上一页
· 1
· 下一页
14. 本公司雇员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如在合同期未满自行离职需终止劳动关系的按违约处理。
15. 凡合同期满或因其它原因要求辞职的,应提前30天向厂方提出辞职申请,经厂方批复同意后,方能安排辞职离厂,凡经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结算工资)的人员,不属于本公司雇员。
16.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a) 在试用期或培训期内,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经过试用、培训不合格者;
b)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
c) 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材料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d) 工作态度恶劣,损害公司声誉、利益的;
e) 有贪污、盗窃、赌博、循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
f) 厂内吸烟,经教育不改者,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厂内及社会秩序的;
g) 员工被开除、劳动教养和判刑的,其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17.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离职;
a) 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
b) 企业连续2个月没有支付工资的;
c) 劳动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工人身心健康的
d) 企业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或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
18. 非办公室人员,无事上班时间不得进入办公室,严格控制公司电话私用,特殊情况需要利用公司电话者,照计算机单收费。
19. 员工对因违反厂规而受罚若有任何不满者,可以以面谈、书信形式向公司管理层直接投诉。
20. 员工对因违反厂规处理方法见《员工手册》之违规处罚细则
21. 以上厂规未尽事宜或有劳动争议事宜,均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审批/盖章:
执行日期: 年 月 日
SA8000相关词定义
1. 公司定义:任何负责实施本标准各项规定的组织或企业的整体,包括所有员工(即董事、主管、经理、监察以及非管理类人员,不论是直接聘用、合同制聘用或以其它方式代表公司的人员) 。
2. 供应商/分包商定义:给公司提供货物和/或服务的实体,它所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 构成公司生产的货物和/或服务的一部份,或者被用来生产公司货物和/或服务。
3. 下级供应商定义:在供应链中直接或间接向供应商提供货物和/或服务的经营 实体,它所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构成供应商和/或公司生产的货物和/或服务的一部份,或者被用来生产供应商和/或公司的货物和/或服务。
4. 补救行动定义:给SA8000所涵盖权益受侵害的工人或前雇员的补救。
5. 纠正行动定义:为确保给不符点提供及时、持续补救而实施的系统化的改进或 解决措施。
6. 利益相关方定义:关心公司社会行为或受此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7. 儿童定义:任何十五岁以下的人。若当地法律所规定最低工作年龄或义务教育 年龄高于十五岁,则以较高年龄为准。如果当地法律规定最低工作年龄为十四岁,并符合国际劳工组织第138号公约有关发展中国家的例外规定,则以较低年龄为准。
8. 青少年工人定义: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
9. 童工定义:由低于上述儿童定义规定年龄的儿童所从事的任何劳动,除非符合 国际劳工组织建议条款第146号规定。
10. 强迫劳动定义:任何人在任何受惩处威胁下被榨取的非志愿性工作或服务或作为 偿债方法的工作或服务。
11. 救济儿童定义:为保障曾从事童工现被遣散儿童之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 而采取的所有必要的支援及行动。
12. 家庭工人定义:在直接或间接合同下,不在公司场地内为公司做工的人。不论由 谁提供设备、原材料或其它物料,只要提供了雇主界定的产品或服务并为报酬而做工的人均属家庭工人。